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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5章 春光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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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春光无限
审讯室外面一片欢腾,警察和诗人扭打起来。于是文化界的几个人见自己这一领域的人,被警察歧视了,还殴打了,皆是不服气,加入了战局。
审讯室里。
律师梅欣雨从本来就带进来的小皮箱里,拿出了一套修指甲的工具,对温顾说:“温小姐,你要修指甲吗?”
“好。”温顾伸出了手,她的一双手,指尖修长,在桌子上摊开。
明明是在严肃的审讯室里面,却蔓延开一股奇怪的气氛。
“这里是审嫌疑犯的地方好吗?正经一点可以吗?”宁警官没好气地说。
梅欣雨正微微低了头给温顾修指甲,她听到了宁警官说的话,这才抬了抬眼皮子,说:“宁警官,我知道这是审讯室,所有的法律法规,我背的比你熟,我比你还清楚我的当事人拥有怎样的权利和自由,谢谢你的提醒。”
宁警官被气得要死,只能干瞪着眼睛,无话可说。是了,没有一条法律明确规定了不能在审讯室里修指甲。就是温顾想在审讯室里整个桑拿,恐怕也是可以的吧。而他并不能轻举妄动,虽说王书记在这里给他撑腰,可谢厅长来了,谢厅长是不会准他动粗的。
不一会儿,梅欣雨拿出了一套指甲油色卡,对温顾说:“温小姐,想擦什么颜色的指甲油?”
温顾接过了色卡,看了看,指了指其中一个颜色,很是满意德说:“这个吧。”
宁警官憋不住了:“你真的是律师吗?”他真是怀疑,一个修指甲的女人,怎么可能能考到律师资格证,别是骗人的吧!
“宁警官真是容易动怒啊,动怒容易便秘长皱纹呢。我怎么会不是律师呢,你质疑我的资质,请去查看我的档案。”梅欣雨咯咯的笑了笑,她紧接着拿出了一瓶指甲油,对温顾说,“温小姐,我先帮你试试颜色。”
……
金梅山上。
小易在金梅山拉开了横幅,说是征求目击证人。大家都在为了救出温顾而去了公安厅,他却来到了金梅山。
有个老太太就问了:“年轻人,你是要找什么目击证人啊?”
小易说:“老太太啊,当初这片地要拆迁了,是这个姑娘保护下金梅山,金梅山才没有被拆迁的,她现在被人污蔑卷入了伤人案件,可是,她那天来到了金梅山,我想寻找目击证人,只要有人看到她那天来到了金梅山,就能帮她洗刷冤屈了。”说着,他拿出了温顾的照片。
小易之所以这么坦白,是因为住在金梅山的原居民,其实是不愿意拆迁的,只不过听闻那个开发商向来风评很差,对拆迁户用尽一切逼迫的手段,他们怕极了开发商,只好同意拆迁。这世道嘛,平民总是不敢跟恶人作对的,特别是不敢和有钱的恶人作对。
那么,这些人中,总有一个人,在那一天看到了温顾吧,也会为了保护下金梅山的温顾而出面作证吧。
希望,有这样一个人吧。
老太太仔细看了看温顾的照片,说:“啊,原来这就是保护金梅山的人啊,是了,自从她那天来到山里以后,想干坏事的人,都得到了报应,她就是传说中的山神吧。嗯,我没有见过她,但我可以跟街坊邻居都说一说。”
过了好一会儿,一个二十岁出头、眉清目秀的姑娘走了过来,对小易说道:“我听邻居家奶奶说了,有个女孩子遇到了麻烦,那天好像是见过一个陌生的女孩子,只是,我不能确定是不是她,你能给我看下她的照片吗?”
小易一听对方说话的声音,立刻有种心里暖暖的感觉,真是好听的声音啊,但他没忘记自己是来干嘛的,他立刻拿出了温顾的照片,递给了对方。
那姑娘仔细看了看温顾的照片,说:“嗯,没错,是她,我当时在山里采蘑菇,看到她和一群动物在一起。”
“你确定你看到的真的是她?”小易再次确认的问了一遍。
“是的,我确定是她!我对她印象很深刻,金梅山里有不少野生动物,它们有的很凶猛,我们这些住在山上的人,到了晚上不会随便出门,就是为了躲它们。而那些动物对照片上的这个女孩子,好像很亲近,并不曾露出凶悍的姿态。”
“是啊,就是她,她一直都和动物很有缘分!”小易喜不自胜,不过,他忽然神来一笔,说道,“我找目击证人,没有赏金的。你还愿意作证吗?”
姑娘点点头,说:“没问题的,我不是为了钱。不过快到晚上了,我晚上要打工,我先回家拿工作服。”
小易点点头,问清楚了姑娘的名字,是个很好听的名字:艾萍。听说,她是c城本地人,在c城最有名气的音乐大学念书。
小易和艾萍相约在公安厅见面。
一个小时候,艾萍果然来了。
小易见到了艾萍守约而来,他对艾萍的印象更好了,这世界上啊,真是好人无处不在啊,好女人也是无处不在的。
小易想起自己曾经喜欢的王苗苗,他只觉得一阵心酸,王苗苗原本是个淳朴的村里姑娘,可是到了城里以后,性格就变了,变得那么爱钱,甚至不惜破坏别人的家庭。在温顾的帮助下,王苗苗跟着他最后一次回到家乡,和他的老母亲见了一面,老母亲便了无遗憾的去世了。
小易在老家已经没有亲人了,而王苗苗,他知道这辈子,他都不会再和王苗苗有任何交集了。王苗苗是一个什么都可以用来交易的女人,他算是看透王苗苗了。
不过,他还是希望王苗苗最后能有个幸福的家庭,但愿,如此吧。而他现在一门心思,只想替温顾好好办事,好好赚钱,将来存上钱了,娶个规规矩矩的小媳妇儿,这样的一辈子,他就知足了。
因为艾萍来到证公安厅作证,王维新被伤害当日,温顾在金梅山上,在时间上,警方排除了温顾作案的可能,于是,温顾被宁警官心不甘情不愿地放走了。
温顾等人浩浩荡荡走出公安厅大门。
谢厅长望着众人离去的背影,捏了一把冷汗,本来吧,他还在焦虑,该怎样帮温顾脱身,他生怕温顾的事情没有处理好,谢震那边会怪他。
这下可好,温顾是个有福的,这金梅山这么大的山,还能有目击证人看到她,真是天意了。谢厅长心说,这也就证明,温顾在时间上,和王维新一案是不会再有联系的了,不过,王维新一案一天没有结案,温顾就永远都是嫌疑人之一。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把伤害王维新的凶手找出来,这样,才能替温顾真正洗脱嫌疑。
谢厅长心中这样想着,便叫来了自己手下几个得力干将,说道:“我知道你们最近手里都没有大案子,你们务必把所有的时间精力,都拿出来查王维新一案。”
一个警察说:“谢厅长,王维新不过是王书记的弟弟而已,犯不着让我们所有人都去查这件案子吧,这就是劳民伤财啊。您一直教我们,要用有效的时间,去为人民服务,怎么现在变了?要我们拿着纳税人的钱,浪费时间和精力?”
谢厅长说:“哎,我有我的难处,王书记是省委第一书记给公安厅施压,我区区一个厅长,坐不了主。不过,我的意思是,速战速决,这样,我们就不是劳民伤财了。”
……
公安厅外。
温顾对各位来到公安厅的人说:“诸位,承蒙各位的不遗余力帮助,今晚我做东。”
众人皆不客气,答应赴宴。
而那个和警察打了一架的诗人,还冲着那个警察骂骂咧咧:“我跟你什么仇什么怨啊……我为了祖国文学事业的进步献身,青天可鉴呐~”
温顾看向刚才出面作证的姑娘艾萍,艾萍眉清目秀,声音柔软好听,个子高挑,身材苗条,是个大美女啊,难怪小易提到艾萍的时候,一脸的向往。
温顾想,看艾萍的年纪,艾萍要么是音乐系的大学生,要么是广播系的大学生吧,她说道:“艾萍姐,真的非常感谢你,我请你吃饭,你有时间吗?”
艾萍摆摆手说:“只是举手之劳而已。”她看了一下手腕上的手表,看了看时间,生怕赶不上晚上打工的时间。
温顾见艾萍似乎很赶时间的样子,她听小易说了,艾萍晚上还要继续打工,这艾萍啊,倒是一个不错的姑娘,她于是说道:“那改天我再请你吃饭吧,小易,送一送艾萍姐。”
温顾倒是很有成人之美的意思,自从小易决心和王苗苗一刀两断以后,她总是留心给小易找个对象。毕竟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小易若是能找到一个踏踏实实的媳妇儿,这日子过得顺心起来,工作状态也会一些吧。再说了小易替她找证人,找到了艾萍,这就是缘分啊。
小易说:“好嘞。”他倒是乐意,他本来就对艾萍的印象很好,能够单独送艾萍去打工的地方,加深一下对艾萍的了解,也是不错的。只是,他不知道艾萍愿意不愿意了。
此时。
艾萍对小易说了一句:“那……小易,麻烦你了。”她并不想麻烦小易的,只是她一直推脱不肯领温顾的情,温顾可能会觉得尴尬。而她又觉得,小易送她去加班,也算是两相抵消了,不用再让温顾请她吃饭了。
温顾坐着许都的车,前往饭店。
其他人陆陆续续开车,跟着来到饭店。
最后赶到饭店的是小易。
小易先是来到卫生间小解,他碰到了李成功。
李成功语重心长的说:“小易,你今天虽然让主公脱离了险境,可是,主公又踏入了另一个危险啊。”
小易并不明白李成功的意思,不是将主公从公安厅里弄出来,问题就解决了吗?他问道:“主公,她还会有什么危险?”他一听说温顾还会遇到危险,他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李成功对小易说:“我不是说你做得不对,不好,毕竟,主公能这么快出来,是你出了力。其实主公在审讯室里熬时间熬过去,是最稳妥的办法。而你自作主张,大张旗鼓去金梅山找人证,其实是把主公暴露出来了啊,那个开发商,正愁着找不着害他掉了一块肥肉的人,这下恐怕已经知道了主公举报了他,他会寻找合适的机会寻仇呢。”
小易张了张嘴巴,是了,是他欠考虑了。哎,都怪他!
包厢里。
大家各自聊着天。
许都问及律师梅欣雨说:“梅律师,今天你陪着温总,在审讯室里干了些什么?”
梅律师说:“嗯,我给温总做了一套指甲。”
本来还在聊天的众人,一下子噤声,什么?这个律师真是好大的胆子,居然还在人家堂堂公安厅的审讯室里,玩修指甲,涂指甲油!
梅律师说:“大家大概很意外吧,我以前是学过美甲,只不过美甲没有做律师赚的钱多,我就改行当律师了!”
许都正在喝茶,他差点呛到,梅律师和温顾的作风很像,就是总给人一种不务正业的感觉。
哪里会有人因为做指甲不赚钱,就改行当律师的?
哪里会有人想当律师就能当的呢?当律师们都是吃软饭的吗?
可是,梅欣雨做到了,而且是轻轻松松地做到的。在大家都以为她只是说说而已的时候,她用尽所有的时间挑灯夜读,成为了律师。
现在说起来的样子,可是,谁又能知道她所经历的艰辛呢?这世上,没有事情,是可以轻松就能达成的。
所谓的学神学霸,都在默默的努力,然后用极其轻松的姿态,鄙视所有的学渣。
……
等到酒足饭饱之后。
许都提出,大家若是还没有尽兴,就去夜总会玩一玩吧。
温顾晃着脑袋,微眯着双眼,饶有兴致的说:“许先生,我要去。”
许都道:“温总,你去不太好吧。”
“我知道你们怕我看到你们乱来,报告给各位的夫人,可是,我是那种会乱说话的人吗?而且,要一起扛过枪嫖过娼的,才能继续做狐朋狗友嘛!”温顾笑道。
温顾一下子想起了许都的妻子孟金叶,这几年,她偶尔会见到孟金叶,孟金叶还是老样子,总是吃醋,不停逼问许都有没有找小情人。不过,孟金叶这几年的心性变了不少,从前暴躁好赌,现在脾气还算不错,再也不赌博了。
温顾太了解许都了,许都一直都是个老实的男人,他就是传说中的柳下惠,就算是到了夜总会,从来不会叫公主来陪。
许都对于温顾的回答真是无话可说,他知道温顾一直都是个可以丢掉所有节操的人。
众人对温顾说的话,倒是喝彩,他们虽说和温顾不甚熟悉,却和许都很是熟悉,可以说得上,是这几年来推心置腹的至交了。他们都以为许都是苍顾集团的老板,直到今天才知道,原来许都上面,还有个太上皇温顾。
这几年,许都为他们两肋插刀过,他们受了许都的恩惠,这一次,许都来找他们,他们便不好推辞了。他们本以为温顾是一个四五十岁的老女人,可是,温顾却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
他们原本还在笑许都是不是疯了,许都要人脉有人脉,要技术有技术,何必替一个小丫头开辟疆土,可是,晚上一起吃饭的时候,他们仔细观察了温顾,温顾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小姑娘,更像是一只小狐狸。
或许,这个温顾真是有她的过人本领吧,既然许都选择跟随温顾,自然是有许都的道理。至于许都希望他们将温顾的身份暂时保密,他们也会做到守口如瓶。
……
温顾等人来到夜总会。
有钱的金主,漂亮的公主,纸醉金迷,一室芬芳。
温顾并没有和文人骚客们,还有她的狗腿子们坐在一起,那边许都陪着,他们更自在些。温顾和小易、李成功坐在角落,喝喝酒,听听歌。
台上,迷离的灯光下,一张天使的面孔,一副魔鬼的身材,那迷人的女子,正在低吟浅唱。
李成功瞧着台上的歌者说:“难得的金嗓子,可惜在这种地方唱歌。”
此时,一个胖乎乎腆着啤酒肚的男人,他端着一杯白酒,摇摇晃晃走到台上,说:“喝酒。”
那歌者摇了摇头。
啤酒肚男人凶狠地说道:“不喝?那就脱!”说着,他伸手去抓歌者的裙子。
温顾和小易两个人,瞧着台上的歌者,只觉得眼熟。
夜总会里开着暖气,是以,歌者只穿了一条薄裙,啤酒肚男人用力一撕她的裙子,她那裙子领口处的布料本来就不多,针脚缝制的也不结实。领口处的布料,一下子裂开,一分为二,整个上身一下子露了出来。
歌者立刻转过了身子,雪白的后背,春光无限,在灯光下尤为刺眼。
温顾眯着眼睛瞧了瞧,说:“不对啊,这个人,是艾萍姐!”
小易蹭地一下站了起来,整个人站得笔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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