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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出院

作者:轻风过晓        书名:(高干)重生之糜途深陷        类型:高辣文       直达底部↓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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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院

    清晨的阳光很柔,很暖,轻轻抚在脸上,宛若情人的亲吻。

    蓝烟抱着被子在枕头上蹭蹭,感应到明亮的天光,樱色的嘴角不由自主的翘起,卷密的睫毛慢慢掀开,一双润着水雾的琥珀色眼睛在晨曦中熠熠流转。

    今天,是她出院的日子。

    将被子叠好,穿上拖鞋,蓝烟抓了抓有些蓬乱的头发,走进了浴室。

    沐浴过后,蓝烟站在镜子前,一边用毛巾揉着湿湿的头发,一边打量着镜中的自己。

    一个月的时间,她似乎变了很多。

    虽然身子骨依旧纤细,可绝不再是一副弱不禁风的病怏怏模样。

    脸颊也丰腴了一些,肌肤莹白水润。可能是刚被热气熏过,脸蛋儿有些红红的,唇色也染深了,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道可口的水果布丁,诱人极了。

    五官摆脱了些萝莉的影子,立体而娇俏。有如猫瞳般魅惑的琥珀色双眸搭配浅栗色的齐刘海短发,令蓝烟看上去堪比饰品店里最精致的手工娃娃。

    轻轻的呼出一口气,蓝烟浅浅的牵起嘴角。

    只有未被牢笼束缚的生命才能健康自由的呼吸。美丽,也需要氧气。

    梁月臣推门进来的时候,蓝烟已经将行李整理得差不多了。

    “烟儿都迫不及待了?今天起得很早啊——”梁月臣伸手扶了扶鼻梁上的镜架,隐在镜片背后的瞳孔在看见蓝烟的那一刹那时闪过短暂的惊艳之色。

    梁月臣一直认为二十五岁以下的女性是不适合穿旗袍的。

    旗袍,不单单是一种服饰,更是一种文化。

    旗袍在三百年前的清朝处于绝对的霸主地位,作为满人的传统服饰,旗袍的衣身较为宽博,造型线条平直硬朗,衣长至脚踝,密实而保守,比之大唐襦裙的性感轻透,旗袍正如满人的统治政策一般,严苛不容逾越,而它的绣工、装饰之繁琐也几至登峰造极的境界。

    近代以后,由于受西洋文化的影响,旗袍也在发生着变革。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旗袍摆脱了平直保守的老式样,通过降低立领、缩短袖长、加深开叉、收紧腰身而改变了z国妇女长期以来束xiōng裹臂的旧貌,让女性的体态和曲线美充分显示出来,颇受女学生欢迎,也正好与当时解放封建女性的思潮相呼应。

    三十年代和四十年代是旗袍的黄金时代,也是近代z国女装最为光辉灿烂的时期。这时的旗袍造型偏向于欧洲的流行时装,局部被西化,出现了荷叶领、西式翻领等,样式也逐渐增多。改良后的旗袍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几乎成为z国妇女的标准服装。

    五十年代之后,旗袍被象征劳动人民的“花衣裳”所取代,逐渐失去生存空间。

    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旗袍被说成“四旧”、“封、资、修”,尘封了二十年,几乎绝迹。

    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旗袍辉煌难再,仅有少数人在穿。而且,此时出现了一种具有职业象征意义的“制服旗袍”。为了宣传和促销等目的,礼仪小姐、迎宾小姐以及娱乐场合和宾馆餐厅的女性服务员都穿起了旗袍。做工粗糙、式样单一、色彩艳丽、妖媚低俗,大大降低了旗袍的档次和品位。

    改革开放后,随着思想的大解放,旗袍作为最能衬托z国女性身材和气质的时装代表,再一次吸引了人们注意的目光,甚至在国际上流行,光荣复兴。

    可以说,旗袍是z国整个近现代历史文化的缩影。它所遭受的命运反映着z国当时的主流思潮。没有一定的内涵与气质,没有一定的文化与深度,没有袅娜窈窕的身姿身段,根本体现不出旗袍的魅力。

    二十五岁以下的女人有的还在校园天真的漫步,或者才刚步入社会稚气未脱,仍未被社会打磨。旗袍穿在她们的身上仅仅是一件漂亮的时装。也许青春,也许美丽。

    二十五岁以后的女人,思想渐渐的成熟,或许经历过一场痛彻心扉的背叛,或许遭遇过一次刻骨铭心的失败,现实的逼迫让她们看清理想的差距。旗袍穿在她们身上不仅仅再是一件单纯的衣服,而是一个女人步步透露的风华。也许沧桑,也许坚强。

    可是,当这件粉白色绣着樱花图案的旗袍出现在蓝烟身上的时候,梁月臣却没觉得有一丝的突兀,甚至有一种再适合不过的欣赏与感叹。娇嫩、水灵,浪漫、凄寂。

    蓝烟的骨架偏小,身子纤细,梁月臣一早就知道,他还记得小丫头刚苏醒的时候还嫌弃过自己的身体发育不良。只是,没想到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小丫头便变得玲珑有致了。虽不能说前凸后翘、性感丰满什么的,可是,却小巧亭亭,精致婀娜。

    她的身上有一种很矛盾的感觉。有时候你会觉得她像个小孩子,单纯、可爱。有时候你又会发现她其实藏了很多心事,哀伤、心疼。

    梁月臣喜欢看见她的笑容。她的笑,如临江照水,如月下拾花。不仅美丽,而且令人舒心满足。很多时候,他都会为了能让她露出笑容而费尽心神。他钦羡过蓝潜和刑文瑞,也想和这个好看的妹妹亲近点儿。

    他看见正在收拾箱子的女孩儿转过身,裙摆下的流苏划出美丽飘逸的弧度,逆着光,他看不大清楚她娇美的五官,只有那一双猫眼儿般剔透的眸子明媚炫丽。

    “月臣哥哥,有吃的吗?我饿了。”蓝烟将箱子关上,目光紧盯着梁月臣手里的保温桶,一副馋猫样儿。

    梁月臣走到茶几旁,将保温桶放下,“去洗洗手,今早有你爱吃的酒酿圆子。”

    “是徐记铺子的吗?”蓝烟边往洗手间走边问。b市就数徐记的酒酿圆子做得最好,干净、糯口,清香、微甘,虽然只是一道简单的小吃,但是却能令人回味无穷。

    “不是徐记的,是梁记的,你要吃么?”梁月臣唇角带笑,将酒酿圆子用一个精致莹白的瓷碗盛出来,冒着微微的热气,漫着淡淡的酒香。

    “月臣哥哥做的?当然要吃了——”蓝烟弯着眼睛,低下头深深的嗅了口气,“嗯——比徐记的还要香——”

    “吃你的吧。再放就凉了。”梁月臣将小碗递到蓝烟手里,小丫头味叼,为了这道酒酿圆子,他还专门跑去徐记偷师了一番。外面的再干净,他也觉得比不上自己做的放心。

    蓝烟坐到沙发上惬意的品尝着自己的早餐,一脸的享受。

    正当第一碗见底蓝烟准备吃第二碗的时候,病房门再次被打开,蓝正君穿着军装,似乎还带着阳光和风露的气息有些意外出现在蓝烟的视线里。

    “小叔——”蓝烟忙站起身,语气里明显的有着惊讶,“不是说下午才回家的吗?”

    蓝正君的眼睛里有着血丝。为了能在今早赶回来,他熬了一个通宵。可是,在听见蓝烟唤他的那一刻,他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等蓝正君走近的时候,蓝烟清楚的看到了他充血的眼睛,将蓝正君拉到沙发上坐下,“小叔,吃早饭了吗?这里有酒酿圆子,要不来一碗?”

    蓝正君点点头,确实还没来得及吃早饭。

    “那我重新给您拿个碗来。”蓝烟说着就要起身去给蓝正君取碗。

    “不用了,用这个就好。”蓝正君端起蓝烟用过的小碗,盛了一碗酒酿圆子在里面,就着碗口咕噜咕噜喝了起来。

    “那是我用过的,脏——”蓝烟有些不好意思的嘟囔着。

    一碗酒酿圆子下肚,蓝正君觉得胃里舒服多了。“小叔不嫌弃。你小时候我经常吃你剩下的。”

    可那是小时候。蓝烟想反驳,可看见蓝正君丝毫不介意的表情又住了口。这么些日子以来,她算是对蓝正君的性格有了初步的了解。别看在外人面前一板一眼的,在她这儿就是个二十四孝的典范,跟她老爸有的一拼。

    蓝烟下心里无奈的叹气,这种被人宠爱的感觉真是幸福。但愿永远都能这样。

    “月臣哥哥,有眼药水儿吗?”蓝正君前天才告诉她要今天下午才有空回来,现在他出现在这里想必是因为自己今天要出院吧,昨晚肯定忙到很晚。

    梁月臣点点头,他也注意到了蓝正君泛红的眼睛。“我去给你拿。”

    梁月臣走后,蓝烟坐到蓝正君身边,看着蓝正君将酒酿圆子吃完后便将保温桶和碗勺拿到卫生间收拾干净。

    “小叔不听话,没有好好休息。”蓝烟一手拿着梁月臣找来的眼药水儿,一手撑开蓝正君的眼皮,馨甜的气息呼在蓝正君的脸上,令蓝正君不自在的动了动脖子。

    “别乱动,没滴进去。眼睛红得这么厉害,待会儿回去后,小叔要好好的睡上一觉。”蓝烟将滴落在蓝正君脸上的一滴眼药水儿擦去,重新滴了一滴在他的眼眶里。

    等两只眼睛都滴好药水后,蓝烟直起身子,将瓶盖盖好。“闭上眼睛休息一下。八点半我们就回家。”

    老爷子在家里等着她,来接她出院的是刑文瑞,说好了八点半。

    八点二十的时候,刑文瑞出现在医院。

    见到蓝烟的那一刻,他跟梁月臣一样,也被狠狠的惊艳了一把。小丫头长大了。

    刑文瑞提着蓝烟的行李箱和蓝烟并排走在最后,趁大家不注意的时候他俯身在蓝烟粉嫩的脸蛋上轻轻啄了一下,“周末我们去看电影吧。正要上映一部3d的故事片,我们公司投资的,好像还不错。”

    蓝烟伸手在刚才被刑文瑞亲吻过的地方摸了摸,“对不起,周末要陪爸爸。”

    “烟儿,我们是未婚夫妻,将来还会是夫妻,你对我可以不要这么冷淡么?”刑文瑞压下心底的恼怒,一手揽着蓝烟的肩膀,望着蓝烟的眼睛里闪过受伤,“我理解你失忆后对我的陌生。可是,你总要给我机会去亲近你啊。你能和月臣哥相处融洽,为何我就不行?我是个男人,看见你对别的男人比对我好,我会吃醋的。”

    蓝烟侧过头,看着刑文瑞的眼神清澈无辜,“我和爸爸早就说好了。”

    “那下个周末可以吗?”

    “下个周末要和小叔到部队上去。”

    “去部队上做什么?”刑文瑞神情微冷,眼里有着隐隐的不耐烦。

    “烧烤。”

    “嗤——你可真有兴致——”刑文瑞低笑一声,揽着蓝烟肩膀的手微微使力,看见看眼皱起眉头后凑近蓝烟的耳边呼了口热气,“我就不信你每个周末都有事。”

    蓝烟也不答话,只是将刑文瑞搁在她肩膀的手拂去,一个人向前走着。

    她身后的刑文瑞敛起脸上的笑容,眸光幽深,望着蓝烟纤窕的背影若有所思。

    作者有话要说:喜欢小叔的亲,快出来冒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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