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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的日子

作者:叶落无心        书名:戒不掉你的温柔        类型:高辣文       直达底部↓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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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女人喜欢有安全感的男人;男人却往往被缺乏安全感的女人吸引。  我叫白凌凌,筱郁的室友。

    我估计不用我自我介绍,大家都应该认识我吧?

    *************************************************************

    吵吵嚷嚷的酒局里,我总觉得好安静,安静得就像全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

    汪涛醉了,开始胡言乱语,平时谨言慎行的他,脏话开始一句接着一句。

    我低着头,在心里默数着日子,二百一十九天,和其他的二百一十八天没有任何区别,我依旧在安安静静地思念着一个从未见过面的人。

    他身高应该不高,因为他曾说过他不喜欢被美国人俯视的感觉。

    他长得应该不帅,因为他曾说过他没有女朋友,没有女人会喜欢他那种男人。

    他家境应该不好,我有一次问他手机号多少,他说他没有手机……

    不过他一定很有学问,尽管他从不在我面前故意卖弄他的才学,但文化底蕴是无法掩饰的,至少我会的他全都懂。

    他的记忆力不错,认识他那天,我就是偶然提了一句,“周末朋友请吃饭,为庆我生。”第二年生日那天的凌晨,他就给我发来消息,恭喜我又老了一岁!

    虽然我们之间差了十六个小时,可他总能把我作息和吃饭的时间算得很准确,有时还会提醒我去上课,弄得我都一头雾水,还要翻出课表才想起那门课会点名。

    因为这些,我常常把他当成智能型电脑,重要的事情一概要他提醒。

    而这智能型电脑一次都没有出错过。

    他的心思也很细腻,总能把我多变的情绪拿捏得很准,什么时候该给我讲笑话,什么时候可以漫无边际地乱侃,什么时候可以开些无伤大雅的小玩笑,从不需要我去暗示,他都能清楚地把握好。

    然而,连我朝夕相处了半年多的男朋友,都不知道我情绪低落的时候喜欢听笑话,我开心地时候喜欢信口胡说,尤其爱说反话……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会说些“我想死你了!”和“我爱死你了!”那种半真半假的话。

    ……

    还记得我和那个人决定不再聊天的那天,我笑着对自己说:“谁离了谁活不了,都什么社会了,还能至死不渝!”

    从那之后,这句话,我每天都会对自己说很多遍,每一遍都会觉得心痛得要窒息,爆裂,而且越来越痛。

    我曾为此去校医院检查过自己是不是得了心脏病,那个庸医连ct都给我做了,也没检查出什么问题,最可气的是……建议我去精神科看看。

    我问那个大夫:  “你是走后门才拿到毕业证的吧?”

    他气得脸色发红,对我说:“同学,你真得抓紧看看!现在的学生面临的压力太大,你要适当调节一下。调节不好,很容易造成情绪失控……”

    我快气得吐血,汪涛还在那边帮我解释,说我的确情绪不稳定。

    现在想想,汪涛和那个人真的不同,如果是他,他一定会说:“大姐,你别生气!他肯定是护校毕业的!”

    深深叹息,抬眼再看身边的汪涛,他已经双目呆滞,双手发抖,可还是端着酒杯不停地跟人碰杯。

    酒桌上阻止男人喝酒的女人,总会让人觉得扫兴,所以我沉默地看着。

    “涛子,别喝了!”他旁边一向最能喝酒的郑明皓抓住他手里的酒杯,劝他说:“我看你有点高!”

    “我没……有!”

    “要不你先送白凌凌回去,都十点多了,一会儿寝室就锁大门了。”

    “没关系,我按门铃,大爷会给我开的。”我说。

    汪涛听了特别开心,伸手揽住我的肩,脸贴近我,在我脸上吹着酒气:“凌凌,你总是这么体谅我。”

    我笑着对他点头,身体早已僵硬得像是被冰冻。

    身边这个相处了半年多的男人始终都是那么陌生,他的五官总是那么模糊,他身上即使没有酒气,那种味道也总会让我想要呕吐,不由自主地排斥。

    那个人身上又会是什么味道呢?

    他的脸会是什么样子?

    眼睛会是小小的?脸会是肥肥的?嘴唇厚厚的?

    光是幻想就会觉得他好有趣!

    光是幻想就会觉得我好想他!

    抢过汪涛的酒杯,我对郑明皓说:“这杯我提汪涛喝。”

    一桌人都在起哄,汪涛趴在桌上人事不知,只有郑明皓收起脸上的玩世不恭说:“我不跟女人喝酒。”

    我没理会,直接把那杯啤酒干了。

    苦涩的滋味从唇舌流淌过身体,融入血液。

    就像我的爱情,甘甜已经发酵,只能尽力从满嘴的苦涩中去寻求那仅剩下的一点虚假的甜意。

    不停地回味……

    郑明皓看着我,原来他也醉了,看着我的目光比汪涛还要呆滞。

    见我连喝了三杯,他才回过神,开了一瓶酒,饮尽。

    “阿皓!”  他们寝室的老三,李微说:“你丫的不是不跟女人喝酒吗?”

    “滚!你们他妈谁都别想看热闹,今天白凌凌喝多少,你们就给我喝多少,谁少一口就别想站着走出这个房间!”

    “我实在喝不下了,我一会儿爬出去行不?”  楠禄说。

    “不喝行,从窗户跳出去。”

    “***,这是四楼啊!”

    “顶多是个残疾,要死哪那么容易?!”

    “郑明皓,算你狠!”楠禄端起杯子,一副英勇就义的口气说:“我他妈就不信,我还喝不过一个女人!”

    那天,我不记得喝了多少酒,就记得地上摆满了瓶子。

    ……

    在洗手间里,我很想把胃里的东西吐出来。

    可是……

    我的胃像冰镇一样疼,疼的我想要把它割掉,丢去美国,让那个最会关心它的人去珍爱好了!

    我的心像火烧一样痛,痛得我也想挖出来丢去美国,反正它已经不属于我,早已是那个人的。

    我笑,从洗手池里接下冰冷的水,拍在脸上,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着说:“谁离了谁活不了,都什么社会了,还能至死不渝!谁离了谁活不了……”

    镜子里突然出现另一个人,是郑明皓拿着一片药和一杯水站在我身边。

    我木然从镜子里看着他,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

    我的审美观总被人鄙视,唯一和室友们有点共鸣的就是:郑明皓是相当的帅。

    他的眼眸总带着一层迷雾,几分忧郁,几丝情愫,那是二十岁的女孩儿最痴迷的眼神。

    他的皮肤是很干净的麦色,那健康又性感的颜色,曾被女生们评为男生最经典的肤色。

    而他最迷人的时候,是在足球场上,就像我最喜欢的因扎及。

    是一把最锋利,最敏锐的剑,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出鞘,但你只要给他一点点机会,他绝对能给你致命的一剑!

    而此刻,我真的觉得自己被他刺了一剑,心都在滴血。

    他的额头沁着汗滴,微粘的发站在脸侧。

    他跑的真快,最近的药店离这里至少一千米。

    “涛子说你胃不好,让我给你拿点药吃!”  他说话的气息还有些不稳,估计是一口气跑回来的。

    我接过药,吃下去,水还是温热的,温了胃,也温了心。

    “我还以为他醉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呢……他对我总这么细心!”  我笑着说。

    其实,我知道汪涛根本不会记得,他就是不喝醉也不会记得。

    郑明皓伸手接下空杯,握在手心里,换了口气才问:“你胃不好,为什么还要喝酒?”

    “心情好,喝得开心!”

    “哦!”他从牛仔裤的兜里摸出一包面纸放在我手上,很洒脱地转身,停了一下,又回头对我说:“谁离了谁活不了,都什么社会了,还能至死不渝!”

    ……

    他走了,我哭了!

    一包面纸都用完了!

    我深呼吸,对着镜子揉揉眼睛,走进包房。我坐稳,郑明皓才进门。

    醉的有些迷糊的李微暧昧地冲他眨眼说:“你丫的泡女人去了?”

    “你鄙视我呢!”郑明皓不忿说:“还要泡女人!你当我跟你一样没出息,泡我的女人有的是。”

    满屋子人都在笑,我也跟着自嘲地笑着。

    是啊,郑明皓勾勾手指,不知多少女人蜂拥而上。

    他怎么可能会喜欢我,在意我的感受。

    我真该去看看精神科!

    ********************************************************************

    七月十五日,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个日子。

    我遇到了此生最呕血的事,也遇到了此生最兴奋的事。

    大家想听哪件?

    坏的?

    好!

    一个奇丑无比的男人,哦,当然如果以我们专业那些女生庸俗的审美观来看,他长得也不太吓人……

    顶多就是每个女生答辩出来,都有点头晕的不良反应。

    想起他问的那些白痴问题,他说话时那白痴样子,还有他把汪涛给我做的网站批得一文不值。

    我就气得狂躁。

    事后,郑明皓知道这件事都气得大吼,“他懂个屁!”

    但不知道为什么,汪涛都不生气,有时候真觉得他不像个男人!

    ……

    不提了,提起来我就憋气。

    我还说好事吧?

    “永远有多远”又出现在我世界了,高兴两个字完全不能形容我的感受。

    说具体点,就是我一晚上没睡,对着已被断电的电脑,傻笑到寝室人要送我去精神病院。

    我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考那个变态老师的研究生,反正他说让我考,我就会无比坚定这个信念!

    别说他劝我考研,就是他说让我去跳楼,我估计我都会跟中邪似地跳下去。

    然而,事实证明,考研比跳楼要艰难得多,尤其对于一个数学课没及格,英语四级六次没过的我来说,考上研究生比跳楼没死还要困难。

    还好,有他这个最有力的精神支柱,我说我的英语不好,他跟我聊天开始用英语。

    我说我专业课一点不懂,他不知从哪里给我找出考试重点。

    那段有他在身边的日子,用汪涛的话说:“凌凌,你最近怎么总是在莫明其妙地笑?是不是学习压力太大了?”

    我摇头,脑海里不停地在想英语单词和语法规则,就担心晚上聊天的时候,又不知道该说什么话,憋一个小时都说不了几句话。

    有一次,题做不出,我心情郁闷,去机房坐坐,他正好在线。

    他会对我说:『你要坚持,就算失败,也要让自己无悔!』

    我说:『就算我考上,那个变态万一不带我怎么办?』

    『你可以去他办公室找他谈谈,行与不行,问过了才会知道。』

    『不要去,不想看见他,他长得太丑……要不我考计算机专业的,跟我男朋友报一个导师,让他帮我说点好话,估计没有问题。』

    他好久没说话。

    『你怎么了?』

    他还是没回话。

    悻悻从机房出来,坐在书桌前,正看见他传给我的专业课考试重点,我小心摸着着上面的文字,他不但帮我写了题目,还做了答案。

    他一定为我费了很多心思,而我总是那么轻易就放弃。

    不就是去找那个变态吗?能有多难!

    我背上书包一路跑到材院,在楼下服务台查了他的办公室门号,就直接冲上去。

    我真怕自己犹豫一秒,就没有勇气去了。

    轻轻敲门,暗中祈祷他不在,可是里面很快就传来一个很清淡的声音:“请进。”

    我推开一条缝,偷偷张望一下,

    里面怎么是个特有型的男人?

    他的肤色是那种常年不见阳光的白皙,配上浅灰色的衬衫,再加上解开了一颗纽扣,透露着他一身随性的优雅。

    他对着电脑,双眉微蹙,因为没带眼镜,一双带着清愁的眼黑白分明,别有一番韵味。

    男人也可以帅的这么有深度,我还真第一次见。

    我不是走错房间了吧?抬头再看看门牌,没错啊!

    “请进!”他又说了一遍,我才推开门。

    走进去,恭恭敬敬打招呼:“老师,您好!”

    他抬眼看看我,手指迅速滑动鼠标,点了几下,似乎关了什么程序。

    我等着他说话,可等得脚都酸了,他还是看着我。

    “老师,您好!”

    “啊!对不起。”他僵硬地动了动身体,欠身说:“请坐。”

    “谢谢!”我看他茫然的表情,估计是不记得我了。

    也是,答辩的人那么多,现在已经时隔半年,他哪能记得住。

    我坐在沙发上,自我介绍说:“我叫白凌凌,想读您的研究生。”

    “为什么选我?”他问。看来是真的不记得我。

    “因为我听说你人好,学术上也很厉害。”

    他忽然笑了,笑得时候嘴角上翘,露出整齐雪白的牙齿,笑容比孩子还要清净。

    “谢谢你的恭维。”他说。

    “我说的是实话!”

    天,请原谅我的虚伪。

    我总不能说:因为你变态,我讨厌你吧?

    他曲着十指碰碰自己的上唇,掩住唇角的笑意,可是他的眼里流露出很灿烂的神彩。

    “那好吧,我会给你留个名额。”

    “谢谢您!那我先走了!”

    我刚站起来,他忽然说:“很急吗?如果不急可以坐下来随便聊聊。”

    “不急!”我坐回来,尴尬看着他。

    “你有什么困难吗?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暂时没有什么困难。”

    “那以后有什么事情可以随时找我,你知道我电话吗?”

    我呆呆摇头。  这人还挺罗嗦。

    “××××××××”听他说了一连串数字,我忙拿出手机记录下来。

    “对了,老师,我不是这个专业的,而且我学习不是很好,也不一定考上的。”  总觉得这人热情得有点过度,思维方式也不太正常,我还是给自己留个退路。

    “我会跟院长说的!”

    “跟院长说?”带学生还要向上级汇报吗?

    “如果你能过全校最低录取线,就没有问题。至于复试,你也不用担心,我会去的。”

    “太谢谢您了!哦,对了,我不打扰您工作了,我先走了。”

    “好,有事给我打电话。”

    “我知道了,老师再见!”

    从他办公室逃出来,我直奔机房,一上线就迫不及待跟永远有多远说:『我去找他了,他同意带我。』

    『那就好,你觉得他人怎么样?』

    『有点神经质,好像不正常。』

    『是吗?』

    『不过我也不挑了。就我这种学生,被延期毕业,没几门课及格,有个不长眼的老师肯带我就不错了。』

    『我要是有天英年早逝,肯定是被你气死的。』

    『为什么?』

    『没什么,去学习吧。考上研究生,我陪你聊三天三夜……』

    『还要去联众打牌作弊。』

    『行!去吧。』

    从那以后,我开始拼搏,每天从六点到晚上十点半,我都泡在图书馆里,渐渐地,学习成了习惯。

    就像奔着一个目标努力的时候,早已忘记疲惫,想着的就是竭尽全力地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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