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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

作者:彼岸锦色        书名:锦城四少        类型:高辣文       直达底部↓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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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城四少 第一百一十六章 大结局倒计时(五)

    坐月子的时间还是比较短暂的,一个多月,一晃眼的工夫就过去了。

    这些事儿都完了以后,就得商量我和工顾云清的婚礼了——虽说我俩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在某些事儿上,脚步实在迈得忒大,但最后,该补上的,一样儿不能落下。

    准备婚礼之前,先得说顾惜这姑娘,这姑娘特别文静,我觉着这是一好现象,说明这姑娘充分继承了我,也就是她亲妈大家闺秀的好风范,我决定继续培养,争取培养出一外表文静,骨子里却奔放热情的好姑娘。

    顾云清对此不置可否,只说了句,别照着我自个儿,明显是对我的一种否定。

    结果,顾云清一句话就说得我心花怒放,再不做计较。他说,“我老婆和闺女,都得是独一无二的。”

    顾惜这姑娘,不但文静,且懂事儿地特别早,尤其审美观的发育,可以说是突飞猛进——每回看着她爸顾云清,或者有副好模样儿的异性青年,顾惜都会哇哇乱叫,以表达心中的愉悦。

    不过就这一点,让我对顾惜的未来颇为担忧——姑娘懂事儿太早,无非就俩下场:一是坑人,二是被人坑。

    顾惜的事儿,我们且说到这儿,这姑娘后边儿还有戏,我们往后再说,先说说我跟顾云清的婚礼。

    在我生完顾惜的第二个月末,我哥顾云清领了证,红皮儿的。

    然后,顾云清就和我商量婚礼的事儿,其实要说起来,我跟顾云清连孩子都有了,婚礼这玩意儿,可要可不要.

    可就是因为是顾云清的婚礼,所以我还是特别期待,期待地经常失眠,以致体重急剧下降,终于恢复到产前状态,对此,我很是欣慰。

    其实我们这群人办婚宴,流程什么方面,没多大差异,估计最大的区别,就在规模和地点上了。

    我和顾云清的婚礼,当然是在swan办的,婚礼之前,我俩拍了婚纱照,然后挑了几幅最好看的裱起来,挂在家里。

    对我我跟顾云清的婚礼,我本来是打算做重点描述,可因为发生了一件事儿,导致我失了兴致,因此,我决定把婚礼一笔带过,转而来说说那件事儿。

    那事儿就是——尹潇参加完婚宴以后,当晚就走了,去了东京,且再没回来过。

    得,事儿得一件件说,还是先说会儿婚宴,毕竟,这事儿发生在潇潇走之前。

    我和顾云清的婚礼,当然是不能让尹潇当伴郎,那就忒不厚道了。

    在伴郎伴娘这俩人选上,我和顾云清商讨了很久,也特别惆怅——因为虽说我俩算是发展最为迅速的,可我俩的婚宴却是最晚的,人力资源基本上都被人给用尽了——潇潇不能、陆子言更不能、我哥又结了婚,四少里边儿,明明排行第一的顾云清,到头来却是最后结婚,以至于,我俩要如此悲催地未伴郎这问题而纠结。

    我曾经甚至太过头疼,以至于跟顾云清提议,要不找个姑娘,女扮男装给他当伴郎。

    可惜,在顾云清悠悠看我一眼以后,我就自我否决了这个不切实际的提议,不过我坚决不承认,我这是屈服在顾云清的威慑力之下。

    至于说选谁当伴娘,也让我很是头疼,我常常一半明媚一半忧伤地望着顾惜,然后扒拉那姑娘,再特不着调儿地来一句,“闺女,要不你给妈当伴娘得了。”

    顾惜自然是不理我,然后我只能继续伤感与这问题——该走了,都走完了。

    唯一能让我想到的姑娘是苏诺,可我觉着,这实在不是一明智的选择——虽说苏诺最近没再找过我麻烦,可万一到时候,她大脑婚宴,或者更夸张来一出狸猫换太子,我岂不是引狼入室?

    我越想越觉得,与其让苏诺当伴娘,倒不如等着顾惜长大了给我当伴娘更为稳妥。

    越是在这时候,我就越想叶芳菲和付苗苗。

    可她俩,一个在苏黎世,一个在威尼斯,且我前边儿说了,她俩这辈子都没再回来过,所以想找她俩当伴娘的想法,自然是更不靠谱儿。

    最终,在我纠结了半个月以后,伴娘定了杨文泽,就是杨家老三,虽说排行不小,可杨文泽还没结婚,要不是实在找不着人儿了,我也不至于能去麻烦这姑娘。

    婚宴跟我哥的差不多,不过是稍微再隆重些,烧钱些,其他地方,还真没多大区别,所以婚宴这一块儿,我认为应该略去不提。

    我们现在说说尹潇,那小子从前不止一次地说,“晓儿,我得亲眼看着你嫁人,彻底断了念想儿,我才能走,我也才走得安心。”

    尹潇不止一次地说过这话儿,其实不是说给我听,而是说给自个儿听。

    这回,尹潇总算是见着了——非但见着了他干闺女顾惜,还亲眼目睹了我跟顾云清的婚宴。

    尹潇这下子,是我看着长大的,对这小子,虽然我曾经也暴力过,可终究,跟付苗苗一样儿——我对大尾巴狼,始终有种护犊子的感情。

    我总觉着,这是我的潇潇,有时候,我甚至觉着,这小子就像我儿子一样儿,我得一辈子护着,不能看他受委屈。

    可事实恰恰相反——每一回,都是尹潇护着我,不让我受委屈;在我和顾云清闹别扭时候,尹潇还一直陪着我,且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尹潇都拿得准,既护着我,又不添乱。反倒是我,说是不让这小子手委屈,可其实,这小子最大的委屈,估计都是在我这儿受的。

    这么些年,我是压根儿不知道大尾巴狼对我那心思的,所以我在尹潇跟前儿从来不掩饰,想哭就哭、想笑就笑,而我这些年哭哭笑笑,几乎都是因为陆子言一人儿。

    我只知道,在尹潇面前,不需要一丁点儿掩饰,可我没想到,我这样儿的不加掩饰,在潇潇看来,心头又会是什么滋味儿?是苦还是涩?

    虽说潇潇一直强调,得亲眼看着我嫁人,然后才能安心走;可我一直就觉着,丫指定得在我嫁人前就走,因为如果我是潇潇,设身处地想想,我是见不得那场景的。

    可出乎我意料,这小子真就特别厚道地来了婚宴,且在我和顾云清挨桌敬酒时,潇潇还笑得特别真诚。

    旁人的祝福,或许只是随口一说,可我知道,尹潇那声祝福,绝对是出自真心。

    这傻小子掏了一副心肺给我,然后就这么走了。

    尹潇上飞机前,给我发了条信息,他没给我打电话,我猜他是不敢。

    信息上说,“晓儿,我走了,不打算回了,你好好儿的,跟云清好好儿的。晓儿,云清说的对,你就欠收拾,从前,我总盼着,自己有一天能当把你收拾地服服帖帖那人儿,可后来我发现,你丫真欠收拾,可只欠云清收拾。”

    我看完短信,删了,关了手机,扔在一边,蹲下身子哭,潇潇,我欠顾云清收拾,你丫欠我收拾。

    我哭时候,顾云清正在洗澡,等我哭差不多了,顾云清也出来了。

    顾云清把我拉到怀里,吻着我哭得有点儿肿的眼睛,他什么都没说,因为他比我更清楚潇潇那性子。

    我又酝酿了好半天,总算是不想哭了,我抬起头,,顾云清也看着我,眉眼依旧是蛊惑人心的媚。

    “如果打开始,我就招惹你,是不是就没这些个事儿了?”我俩手搂了顾云清颈子,让他低下头,在他如画的眉眼间亲了两下儿以后道。

    顾云清回吻我,“晓儿,这是潇潇的决定。”

    “嗯。”我点着头——

    那一晚上,我几乎没怎么睡,开始是因为顾云清太过热情;后半夜,则是因为失眠。

    我失眠,顾云清也失眠,然后我告诉他,在富锦园养身子的那十来天里,我也总失眠,他搂着我时候,我经常是瞪大眼睛,环顾房间道天亮。

    结果顾云清说,那几个晚上,他搂着我,也没睡。

    他说,他知道我睡不着,可一时半会儿,又不知道怎么哄我睡着,所以,只能陪着我。

    这不是什么情话,就是特实在的一句,却听得我心里特别暖。

    有件事儿,我没有告诉顾云清——就是顾惜那姑娘的名儿。

    顾惜,倒过来是惜顾。我说的惜福,无非是惜顾云清,珍惜我俩在一起的时间。

    我们经历了那么多,我也目睹了那么多分分合合,现在我好不容易自己有了幸福、有了福分,自然是要好好珍惜。

    就如同尹潇说的,晓儿,身在福中,得惜福!

    锦城四少 第一百一十七章 大结局倒计时(四)

    梦中一树广玉兰,如初见时,含苞待放、不胜娇羞——

    六个多月以后,刘桑也在陆总生了一个小子,刘桑生得比我还顺利些,也是自然生产,前后六个小时不到。

    孩子的名儿,是刘桑他爸取的,就苏守望,取守望相助的意思。

    至于为什么叫苏守望而不叫苏相助,我寻思着,应该是苏守望这名儿还算是文艺,可苏相助这名儿,相较之下,实在就显得有些掉份儿。

    当然我对这俩名儿都没异议,横竖叫什么,也轮不上我定。

    而我最有异议的,无非是我哥和刘桑这婚姻——打从开始,就听悲催。

    刘桑生了孩子以后,我哥对刘桑是一如既往的好,可逐渐开始走神儿,有时候,刘桑叫我哥好几声儿,我哥才能缓过来——就像是当初,顾从月刚走那会儿,我哥也总是发呆,然后回回都是叶芳菲喊我哥,我哥喊,从月儿。

    人总是这样儿,老喜欢追逐得不到的,或是已失去的,归结到底,就是那些较为不切实际人或物。

    陆子言和顾从月那场婚姻,充其量,不过是场无爱的坟墓;尹潇和付苗苗的,则是还没开始就夭折了;我哥和刘桑的,纯属先天发育不良;唯独我和顾云清的,算是比较圆满的。

    这样儿又过了快仨月,我得知叶芳菲在苏黎世生了个闺女,名儿也起了,叫叶子安。

    我不大清楚名字的寓意,或者是因为佟易安的退让——孩子能不跟他姓,但得带着他的名儿;又或者,叶芳菲前小半辈子,过得不太容易,也不太安生,所以希望自个儿闺女能安安生生地过日子。

    叶芳菲把叶子安的事儿告儿我以后,我立马告诉了我哥。

    我还记得,那天我哥怀里正抱着苏守望,在听到这消息以后,我哥握着苏守望的手顿了顿,又紧了紧,直到苏守望哭出来,我哥才回神,抱着苏守望的手这才松开些。

    曾经的我哥,清隽少年,眉目清浅却又极美,那是最好的年华,邂逅一场后,一切都变了样儿;如今的我哥,眉目依旧美好如初,鼻是极挺的,白净的脸上,最好看的是眉眼,可最吸引人的,反倒是唇。

    唇色较浅,看上去甚是诱人,可分明又是凉薄的唇,让人望而止步。

    从知道叶芳菲生下叶子安后的那天,到之后一年里,我哥一直郁郁寡欢。

    我哥和刘桑开始冷战,他俩从不吵架,因为我哥和刘桑几乎不再说话。

    叶芳菲跟我哥的过去,甚至是顾从月和我哥的,刘桑都知道,她能憋到现在,已经算是挺不容易了。

    对于我哥跟刘桑的冷战,我一直持观望态度,因为虽说事态愈演愈烈,但我始终不相信,我哥能和刘桑离婚,然后去苏黎世找叶芳菲。

    现在去找,当初又干什么去了?

    再者说,现在去找干什么?叶芳菲有了孩子,甚至有了佟易安,我哥即便去了,又能怎么样?

    可我哥到底还是跟刘桑离了,虽说这事儿发生得太过突然,但您再一想,就觉着,这是早晚的事儿。

    我要是告诉您,是刘桑主动提出离婚,您指定特别诧异。

    可这婚,还真就是刘桑要离的,刘桑当时只说了这么一段儿,“苏景默,我们是夫妻,可不是爱人;结婚那天晚上,我就知道,离婚时早晚的事儿,因为如果把我摆在叶芳菲的位置,那天晚上的事儿,我一样都做不到,我不可能去当伴娘,更不可能去代酒。”

    刘桑说,“苏景默,其实我也不知道自个儿对你是什么感情,你一直对我特别我,好得让我都觉得奇怪。打第一眼看见我,你就特别照顾我,当时我感激、感动,后来我觉着,就发展喜欢了。可结婚前一天晚上才知道,我对你而言,其实就是一种补偿,你觉着你欠叶芳菲的,通通都补偿在我身上了。”

    后来,刘桑和我哥就离婚了,且离得特别顺利.

    不过离过婚以后,我爸很是震怒,当即丢给我哥俩字儿,“胡闹!”

    在我爸看来,我哥这就是胡闹,就是拿结婚、离婚当儿戏;可我哥不以为然,我也不以为然。

    我一直觉着,人生在世,指定得儿戏几回,这就是所谓的实践出真知。

    如果没儿戏过,你怎么能知道什么叫儿戏?什么叫正经?

    如果没儿戏过,你又怎么知道儿戏的后果?你又怎么能明白,很多时候,儿戏的后果,是你压根儿承受不了的。

    儿戏自然有它的价值——比方作为典型的反面教材。且我觉得,我哥这辈子办的最儿戏的事儿,就是跟刘桑结婚;跟这件事儿相比较,其他的事儿,都显得不大儿戏了。

    我哥这婚结的,离得更是忒迅速。

    离了婚以后,我哥头一件事儿,就是去苏黎世,不消说,也知道我哥是找叶芳菲去。

    这便是儿戏价值的所在——我哥要是不跟刘桑这么胡闹、儿戏一回,又怎么能知道,叶芳菲对我哥而言的价值?

    不过特别遗憾的是,我哥去的有点儿晚,因为我哥去的时候,恰好看到了这么一副美好且温馨的场景——夕阳斜下,叶芳菲怀里抱着叶子安,脸上还带着笑,看着佟易安;而一边儿的佟易安,手里正捧着故事书,在给叶子安讲故事。

    人心永远是这世界上,最让人捉摸不透的东西,有人说,它甚至比得过朝令夕改。

    叶芳菲的心意变了没有,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叶芳菲现在不会再对我哥笑,就连出于礼貌的笑,也懒得给。叶芳菲的笑,只留给叶子安,或者还有佟易安。

    一年零七个多月以前,叶芳菲在我哥怀里,即便自个儿疼得要死,割心割肉,她依然咬着下唇,然后说,“苏景默,明儿的酒,我给她代,每一口酒,因为这样儿就好像,那是我跟你的婚姻。”

    我哥和刘桑婚宴的当天晚上,叶芳菲玩儿了命似的喝酒,每一口酒都毫不含糊。

    芳菲最盛的时候,叶芳菲笑容明艳特别坚定地说,“晓儿,我要跟你哥死磕到底。”

    后来这一树芳菲,终于谢了,就像叶芳菲富锦园别墅里的那些广玉兰,虽然偶尔仍有人打理,可自打叶芳菲走后,广玉兰凋谢地特别快——一夜芳菲开,一夜芳菲谢。

    我哥凝望着叶芳菲一家三口,凉薄的固然是我哥,可真正绝的,是叶芳菲。

    叶芳菲其实看见了我哥,因为这些事儿,都是后来她告诉我的。可叶芳菲愣是没理我哥,就那么把我哥晾着。

    叶芳菲时候,佟易安对她很好,特别好,什么都依着她。

    叶芳菲说,有时候她在想,兴许,就这么着也能过一辈子——她有了孩子,还有佟易安。

    叶芳菲还说,只要叶子安好好儿的,她什么都不想要了,只要这孩子好好儿的。

    叶芳菲说了很多,可没一句是和我哥有关的;叶芳菲再不会像当初那样儿说,有时候她在想,如果她死了,苏景默能不能也记她一辈子?

    我哥在苏黎世待了俩月,在我哥一次次的“围追堵截”下,终于得着一次机会,跟叶芳菲当面儿聊聊。

    叶芳菲如今不抽烟了,因为对孩子不好;叶芳菲左手心儿的疤虽然没有,可淡了许多;叶芳菲性子也变得多了,变得冷淡,一如当初的我哥苏景默。

    叶芳菲怀里依旧抱着叶子安,一开口,就是不咸不淡的语气,“好久不见,苏少清闲不少。”

    我哥不说话,我哥本来就不是个擅长耍嘴皮子的,因为我哥一向是个行动主义者——少说、多做。

    叶芳菲不乐意跟我哥多磨叽,看我哥一直不说话,就想走。

    叶芳菲曾经说,反正甭管苏景默想干什么,我都乐意陪着他;可现如今,我哥就是想看看她,叶芳菲都不乐意。

    人只有一副心肺,掏空了就没了,没有谁理所当然会一辈子随时准备好一副心肺往外送,有的,那就不是人了;比方牛就有好几个胃,可就连牛,都不会乐意随时奉献自个儿的百叶。

    叶芳菲起身就走,我哥自然是拦下了,可还没等我哥去碰叶芳菲,叶芳菲就条件反射似的后退了一步。

    这样儿的生分,就好像天性使然,而不是刻意为之;可就是这样儿,才更让人心寒。

    叶芳菲哄了哄怀里的叶子安,叶子安偏在这会儿闹起来,叶芳菲哄了一会儿,叶子安却闹得更欢实。

    叶芳菲实在没辙,只能给佟易安打电话,“你闺女闹得厉害,怎么办?”

    佟易安说了两句后,叶芳菲挂了电话,带着叶子安走了。这回我哥没再拦,就跟当初我连手都抬起来,可愣是下不去手打我哥一样儿——因为我们都没那立场。

    锦城四少 第一百一十八章 大结局倒计时(三)

    我哥待在苏黎世的这俩月里,叶芳菲一只啊对我哥很冷淡,且这种冷淡,偏不是刻意的,礼貌还是有的,只不过那份儿生疏,是自然流露出来的,特别真诚,也就越发让人难受。

    为了去苏黎世,我哥连工作都暂时辞了,就为的这事儿,临走前,我爸给我哥劈头盖脸一顿训,且差不点儿跟小时候似的,直接就上手了。

    好在我爸年纪大了,力不从心,主要是老年人,一般脾气都和善些。

    我记得从前在哪本儿书里看到过,说苏黎世是这世上最静谧的城市,那样儿宁静悠远,尤其流连与苏黎世的河畔,你会觉着,时间都是静止的,很是安宁祥和。

    我觉着,苏黎世这城市就挺适合叶芳菲,她这辈子,估计就得在那儿生根发芽了,至于说我哥对苏黎世,能不能有对故土一样深沉的情感,暂时还不好说。

    叶芳菲曾经懒懒地告诉我,在她抱着叶子安在河畔散步时候,后边儿总有人跟着,一开始,她以为是觊觎自个儿或者是叶子安那姑娘的,后来才发现,跟着的那人儿,不是别人,就是我哥。

    其实叶芳菲感觉挺准,我哥可不就是觊觎她呢嘛,要不然,犯得着大老远上苏黎世去?

    不过有些时候,就是那么一步之遥。

    开始时候,就差一步,我们看着那一步之遥,会告诉自个儿,没事儿,就差一步,指定能赶上;可赶得越来越吃力,到最后,我们只能感叹——始终是一步之遥。

    叶芳菲跟我哥之间,就隔着这么一步;在锦城,是一步之遥——叶芳菲始终追着我哥,后来累了,就走了;到了苏黎世,还是一步之遥——这回换我哥跟着叶芳菲。

    叶芳菲散步也好、逛街也罢,我哥也总是不远不近地跟着,可中间毕竟还隔着一段儿呢,久而久之,一步之遥,就这么隔了一辈子——

    由于我哥跟叶芳菲的事儿,折腾了俩多月没有进展,所以我们且不说他们,来说说我跟顾云清的事儿。

    我俩刚结婚后的那一年多里,因为各种事儿,主要是我没心思,蜜月就这么给省下了,说是后延,可延了一年多,愣是没机会付诸实践。

    终于,在一年多以后的今天,我俩把蜜月的事儿,再次提上议事日程。

    既然是度蜜月,自然不能带着顾惜那姑娘;可那倒霉孩子,非得赖着我俩,对此,我深感为人父母的责任与艰辛。

    几经波折下,那姑娘终于老实,儿我也在和那姑娘斗智斗勇的过程中,经过长久的深思熟虑,自创了一套教育孩子的方法——恐吓法。

    当然主要是为了给顾惜打造一颗坚强的心脏以及异于常人的胆识,这恐吓法不但有效,且日后直接导致一系列的后果——比方说,这姑娘经常把苏守望那小子吓得哇哇直哭。

    回回顾惜把苏守望吓哭,我都免不了要训她两句,可私底下,我还是会委婉地鼓励她再接再厉,至于恐吓对象,要往多元化的趋势迈进,不能只恐吓苏守望一个。当然这主要还是因为那小子忒胆小儿,一蟑螂都能给吓哭了。

    回过头来,再说我跟顾云清的蜜月,顾云清问我想去哪儿,我想也没想,就说,“马德里。”

    然后顾云清脸色就有点儿变了,不是特别明显,可还是变了。

    因为两年多以前,陆子言就去了马德里,顾云清看我直接脱口而出这地儿,自然在头脑中已经展开了丰富的联想。

    我过去搂他腰,然后挂上笑脸儿,“那您说哪儿好?”

    顾云清抱着我,占足便宜,悠然道,“马德里就挺好。”

    于是乎,地点就这么定下了,再然后,我俩就飞往马德里,一刻都不带耽搁的。

    马德里的烤海鲷不错,马德里的奶油肉馅饼也不错,当然马德里的街头更好。

    天蓝如绸,薄云铺在空中,街头随处可见喷泉,泉水的喷绘下,马德里的街头美得好像一副油画。

    欧式的建筑,有些巴洛克式的风格,庄严巍峨,直耸入云层。

    漫步在这样儿的街头,我不禁肃然起敬,俩眼睛不停地瞅身边儿变换的风景。

    瞅着瞅着,就瞅见了故事的高潮——陆子言,还有他身旁 的姑娘。

    那姑娘看着很年轻,至少比我这已经当妈的年轻,那姑娘模样儿尚可,没什么特别吸引人的,重点就在于嘴角那一笑。

    浅浅一弯,梨涡初现,熟悉得就像是我每天在镜子里看见的一般。

    顾云清这会儿给我买东西区了,所以不在身边儿,现在就我一人儿,我正犹豫着,是该打招呼还是应该无视,结果,陆子言带着那姑娘,几乎是跟我擦肩而过。

    相逢不识,这倒是在我意料之外的事儿。

    我自嘲地笑,兴许,是我一直太把自个儿当回事儿,老拿自个儿当太阳,可其实,我连地球都算不上——地球起码还有一月亮围着转呢。

    中午,我和顾云清吃的海鲜烩饭,跟大杂烩差不多,不过味道还值得赞赏的。

    我和顾云清在马德里待了俩礼拜,我一直预感,还能再见着陆子言。

    可惜,我这回的预感依旧不准,因为上一回在街头,已经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见到陆子言。

    可见,我这人儿的预感是多么不靠谱儿,可我成天还妄想靠预感过日子,实在是忒不着调儿。

    马德里这趟,没什么再值得一提的事儿,除了顾云清贼心不死,每晚上仍旧在为了第二胎的事儿而努力。有时候,我忍无可忍,甚至想把这位无赖的爷从房里轰出去,遗憾的是,我没这能耐。

    在马德里的最后一晚,我正想理理思路,好好回想一下儿,一遍为之后的写作提供素材时,顾云清又来招惹我。

    我很是无语,因为顾云清实在忒热情,我本意拒绝,可愣是被他理解为欲拒还迎.

    后来我就恼了,我正在为日后的理想而奋斗的关键时刻,他却来打扰我的事业。我如此一位积极求进的好青年,自然是不能屈从。

    顾云清总是乐此不疲地调戏我,后来我抵着他,跟他说计划生育的好处,最后我得出结论,“爷,只生一个好。”

    “嗯。”顾云清在我胸前咬了一口。

    “下去!”我瞪他。

    “好。”顾云清嘴上答得痛快,可压根儿把我的话当耳旁风。

    “你丫就是一无赖。”

    “那是。”顾云清锲而不舍。

    后来,我就屈服了——

    我和顾云清回去以后,日子又回到从前那样儿——他早出晚归,我在家里埋头搞创作,我的第一篇长篇小说暂定名叫《锦城那些事儿》,还差二十几万字就截稿了。我连卖点都想好了,就叫——揭秘那些不为人知的事儿。

    我发现我特别有写小说的天赋,且致力于把它发展成为我的事业,我立志要成为锦城财政局里小说写得最好的前科长。

    我跟顾云清过得还是比较欢乐的,顾惜那姑娘,大部分时间是我在带,偶尔我妈放假没课的时候,会送去我妈那儿待两天,又或者上顾家待一阵儿。

    至于说我哥那头儿,可比我闹心的多,我哥这回在苏黎世,似乎还遭了不少罪。

    叶芳菲如今过得倒是越发滋润,佟易安已经回了四九城,据说四九城里,有一位等了他五年的姑娘。

    叶芳菲压根儿对佟易安没什么想法,所以佟易安走不走的,叶芳菲也不放在心上,照旧该干什么干什么。

    我哥在实践中果然出真知——一直跟叶芳菲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这样儿,叶芳菲没法儿赶他,可又时时刻刻能感觉到我哥的存在。

    最后,叶芳菲主动约了我哥。

    叶芳菲还是那样寡淡的语气,“苏景默,我从前说有点儿喜欢你,你还记着不?”

    “记着。”

    “那我说完以后,又说了句,甭往心里去,你记着不?”

    “忘了。”

    “那就都忘了,苏景默,我从前喜欢你的时候,真恨不得把心肺都掏给你,你要什么,我就给什么;你想干什么,我就陪你干什么。哪怕你被杨文泽亲手拷了,进监狱那阵儿。你知道,我当初听着那消息,第一反应是什么不?”

    叶芳菲接茬儿径自说道,“那时候,我就想,哪怕是蹲大狱,我也乐意陪着你。我一直特别喜欢你,连我自个儿都说不上来是为什么。可那天晚上你说,结婚时一辈子一次的事儿,不能出岔子,尤其刘桑还怀了孩子,万事得留神,就那么一句话,我觉着要了我的命。”

    叶芳菲拄着下巴,语气没有任何波澜,,“你还记得,那天我说了什么不?我说我要给刘桑代酒,每一口酒,然后我就给她代了。后来那天晚上,我跟佟易安在一块儿,佟易安要我的时候,我其实特别清醒,我知道那是佟易安,不是你苏景默,那时候,我就知道,我跟你,彻彻底底到头了。”

    “苏景默,好聚好散,何况我俩压根儿没聚过,要散,就更容易了。”

    锦城四少 第一百一十九章 大结局倒计时(二)

    人这一生,要面临许许多多选择,选择错了不要紧,要紧的在于——你是不是错得起;更要紧的是,如果你错不起,那你得有能力去改这错——

    要说从前我哥对叶芳菲有多凉薄,那现在,我哥对叶芳菲就有多执着。

    我估计我哥这是要跟叶芳菲死磕了,至于结果如何,我没法儿预见,我只知道,打上一回跟叶芳菲谈崩了以后,我哥已经有半个多月没见着叶芳菲。

    依旧是在苏黎世,可这半月时间里,我哥是无论如何都找不着叶芳菲。

    秋末冬初,日光正好。

    我哥找了半月,可叶芳菲杳无音讯。这天儿,我哥正漫无目的沿着河畔闲逛时候,听到很清脆的一声,“我好像有点儿喜欢你。”

    声音是完全陌生的,可那感觉,却是如出一辙。

    我哥一愣,稍顿,偏过头一看——一个俏丽的姑娘,正笑着看向一小子。

    那姑娘说完,又有些不好意思,本还是大大方方的仪态,一下儿娇羞立显。

    我哥加快步子向前,片刻不留。

    几年前的锦城,也有这么个姑娘,那会子,她先是很大方地说道,“苏少,我好像有点儿喜欢您。”

    后来,那姑娘似乎又有些不好意思,就添了句,“我就随便说说,甭放心上。”

    那时候,我哥回道,“如果有一天我放心上了,这话儿还作数不?”

    回忆,总是在已经失去时候变得鲜活,就像是心口上一块儿腐肉——割了,你舍不得,因为那是心头一块儿肉;可不割下去,它会腐蚀你整颗心。

    我哥走出好远以后,才停住。日光明媚得像是当年叶芳菲的笑眼,扎得我哥眼睛疼,我哥微眯起眼睛,还是疼,可不是眼睛那块儿。

    我哥如今已经把叶芳菲当年的话儿放心上了,可叶芳菲那句话,还作数不?——

    一路走走、停停。我哥压根儿就不知道要上哪儿,找不着想见的那人儿,其实上哪儿都无所谓,反过来说,其实哪儿都不想去。

    初见时,是很多年前,叶芳菲那时候是锦城风月场上的名人儿,基本上,跟锦城那些顽主儿都打过交道。

    可那会儿,我哥对叶芳菲真没什么印象,过目就忘,再好看,不过就是一张脸,还是 一张跟顾从月相似的脸。

    第一次仔细打量叶芳菲,是在杨文清手上给叶芳菲解了围,随后,我哥把叶芳菲送回来富锦园别墅,别墅院里四角,都植着广玉兰,含苞待放的模样儿,如同叶芳菲随手拨弄长发时一般,姿态动人。

    结果第二天晚上,我哥的梦里就出现大片大片的广玉兰。

    再往后,我哥跟叶芳菲中间儿,发生了许多,或直接或间接,直到叶芳菲说要跟我哥死磕时候,我哥还没拿她放心上。

    说不打上来,我哥具体是什么时候对叶芳菲动了心思,这事儿,真是理不清。只是那回,明知道叶芳菲送来的是张空请帖,上边儿一个字儿都没有,我哥心里还是沉了。

    像是预感抓不住这一回,就彻底抓不住了,所以我哥的当时就搂了叶芳菲,他想,兴许往后的日子,能跟叶芳菲好好儿过。

    想得固然是挺美好,可顾从月走了。顾从月这么一去,我哥就开始回避叶芳菲,我哥甚至自个儿都说不清,到底再回避什么,可就是一个劲儿把叶芳菲往外推。

    谁知道叶芳菲也是个倔性子,即便把手心儿的朱砂给燎了,还是不愿放手,她说,“苏景默,我要跟你死磕到底!”

    磕得鲜血淋漓后,叶芳菲走了,走之前的那天晚上,还和佟易安上床了。

    叶芳菲和佟易安上床的那晚上,一直在想我哥苏景默的那句话儿,那句,“结婚是一辈子一次的事儿,不能出了岔子,尤其刘桑现在怀着孕,万事得留神。”

    叶芳菲在想,苏景默说,结婚时一辈子一次的事儿,他这已经是一句话毒堵死了——一辈子就一次,他给了刘桑,那个长得跟她还有顾从月都特别像的姑娘。

    佟易安那天喝多了,所以要了叶芳菲的时候,特别疼。

    身子特别疼,可这样儿的疼,都盖不住心口那块儿的疼,那疼,从心口直钻到脑子里,片刻不停息。

    第二天,叶芳菲就走了,佟易安带着走的。

    而我哥那时候,恰好是和刘桑新婚,新婚之夜,没有人知道,我哥看着刘桑睡着以后,一夜没睡。

    我哥在想晚上那婚宴,叶芳菲玩儿命地喝酒,叶芳菲说,这样儿,就好像是她和我哥的婚宴。

    就是那么一瞬,我哥就开窍儿了,他想了一晚上的叶芳菲,不时又看看刘桑,这张脸跟叶芳菲真像,可对我哥而言,不过是一张过目即忘的脸——再像,却到底不是。

    刘桑说,我哥对她不过是补偿,还真就是。我哥对她越好,心里其实越发地想叶芳菲。想那个无论他怎么往外摊,始终不放手的姑娘,甚至有时候,我哥也想知道,叶芳菲到底有没有底线?她的底线在哪儿?

    知道叶芳菲去了苏黎世以后,我哥就知道了,叶芳菲的底线到了;到那天,我哥知道叶芳菲生了佟易安的闺女以后,我哥更清楚的是——自个儿底线到了。

    我哥这回来苏黎世,其实心里一点儿没底,可要不来,这辈子第二个能让他放在心尖儿上的姑娘,也得错过。

    我哥来了,成天不远不近跟着叶芳菲,我哥不敢把叶芳菲逼得太紧,那是真不敢,从前,要说起苏景默有不敢的事儿,在锦城,能笑死人;可这一回,真就不敢。

    好不容易叶芳菲扛不住了,主动约了我哥,叶芳菲对着我哥,笑都懒得笑,她说,“苏景默,好聚好散。”

    说完,叶芳菲就走了,我哥去拉叶芳菲,叶芳菲只是推开,然后踩着高跟儿鞋,仪态优雅地走了。

    叶芳菲再也不会像那晚上似的,在我哥跟前儿失态,嚎啕大哭。

    能让你抛开一切发泄情绪的,总是最亲的人;可让你时刻滴水不漏对待的,一定是最生疏的人,至少,是打心眼儿里觉着最为生分的人——

    我哥立在树下,身姿挺拔秀逸,国王一幕幕在脑子里闪现,可稍纵即逝,想抓都抓不住。

    就在这时候,半月不见的叶芳菲,竟然向我哥走过来,怀里抱着叶子安。

    叶芳菲一步步走过来,接着停下,“我在酒店待了半月没出来,我别的本事差些,就躲人的能耐还能拿得出手。”

    我哥望着叶芳菲,细细地望着,末了儿,伸手想去抱叶子安。

    叶芳菲愣了愣,最后还是把叶子安递到我哥怀里。叶芳菲问我哥,“叶子安,知道这名儿什么意思不?”.

    叶芳菲习惯性的自问自答道,“只要我告诉晓儿,我有了孩子,她指定得告诉你。叶子安、叶子安——叶子,一切安好。”

    “叶子。”我哥来苏黎世几个月了,终于有机会喊了这么一声。

    “苏景默,你要打算跟苏黎世待着,我也拦不住,不过话儿我得先放这儿,我们的关系,只能是现在这样儿。”

    “只要不再躲我就成。”

    叶芳菲把叶子安重新抱回怀里,“那就这样儿吧,我今儿就搬回去。”

    于是,我哥就陪着叶芳菲,又从酒店搬回住处。

    事后我问过叶芳菲,到底怎么个意思,叶芳菲没给我明确答复,只说,“我让步,无非是见不得苏景默难受。”

    我想,叶芳菲还是放不下我哥,只是这么一句,我就知道,她对我哥的心思还在。

    就这么着,我哥在苏黎世住下了,很少回来,一年差不多也就回来一两回,叶芳菲从来没跟我哥一块儿回来过,且我听叶芳菲说,她跟我哥现在的关系,比最初始的状态强不到哪儿去。

    叶芳菲现在主要一心扑在叶子安身上,当初那一年,估计叶子安成了叶芳菲唯一的寄托,现如今,也还是。

    我哥常常陪着叶芳菲,因为暂时不需要因为生计操心,我哥几乎是成天跟着叶芳菲。

    叶芳菲始终独身一人,上哪儿都带着叶子安,等到叶子安大一点儿了,该入幼儿园了,叶芳菲生活的中心,更是只有叶子安。

    曾经疯狂追求过的东西,求而不得,这样儿一来,不如一切顺其自然,不是不求,而是再不强求、再不苦求。

    叶芳菲就是这样儿,对我哥,叶芳菲现在虽然没刚开始那么生分,可也谈不上热络,一切顺其自然,如果我哥什么时候太过热络,叶芳菲就会跟我哥保持距离。

    叶芳菲说,她已经三十岁了,她有了叶子安,有一个不算太完整的家庭,她现在不想要任何改变,因为现如今的她,早不是当年能什么都不管不顾,只为一句死磕,就在我哥身上耗了全部心力的姑娘。

    她说,一切顺气自然,我哥要是乐意过现在这样儿的日子,就继续过;不乐意过,就回锦城,她不会赶我哥,也不会留我哥

    锦城四少 第一百二十章 全文大结局

    军区大院儿

    记忆里,我很久都没有再来过,上一回,是来看尹家老爷子的。

    那会儿,是夏天,初夏渐入盛夏的日子,军区外的法国梧桐很是茂盛,葱郁葱郁的绿色,比初春的新绿要深些。

    那时候,潇潇还在锦城,高大茂盛的法桐下,潇潇抱着我说,“晓儿,让我抱会儿,以后我就是有妇之夫了,你丫想再投怀送抱都没机会了……”

    叶影斑斑,疏朗交错,眼前是成片成片的翠色,翠得好像那些抓不住的青葱年岁。

    葱葱郁郁,稍纵即逝。

    我不大喜欢军区大院儿,打小儿就不喜欢,虽说我是在这儿长大的——军区大院儿倒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有些站岗、巡逻的士兵。上小学时候,回回都是勤务兵送我们去,四少最受不了的就是这个。

    那帮顽主儿,成天变着法儿地折腾勤务兵,有时候闹大发了,回去最轻的,也是自家老子一顿训,重的,少不了挨顿收拾。

    那时候,不过是孩子心性,总觉着军区大院儿待得我特别不自在。

    那时候最爱干的事儿,除了成天屁颠儿屁颠儿跟着四少惹事儿,就是偷看站岗的哨兵,我记得有个哨兵特别帅气,身姿英挺,五官还特别秀气。

    我每回进出,都会偷偷张望几眼,然后下次见到陆子言,就一个劲儿显摆,“今儿门口儿站岗的兵哥哥冲我笑来着,笑得可好看了。”

    陆子言回回听我这么说,也只是笑,他那时候爱摸我头发,总把我当成个小姑娘。非但是陆子言,顾云清、我哥、付苗苗、甚至是潇潇,他们都把我当小姑娘,所以,我就这么心安理得当了二十来年的丫头片子。

    小时候,军区大院儿的法桐长得好高好高,我常常会盯着看发呆;

    小时候,我只要见着顾云清,就跟打了**血似的;

    小时候,四少还有付苗苗,都在我身边儿,我最亲最亲的人,他们都陪着我……——

    如今的军区大院儿,还是老样子,许多年都没有变过。

    有时候,我想,如果我们也能像军区大院儿一样儿,一辈子都不变,该多好。

    我抬起头,望着头顶一方树荫,有阳光从叶间漏进来,洒在脸上,刚好的温度,捎带着一丝燥热。

    提着手里的六安瓜片,我继续往前走。

    这是潇潇托我的——老爷子身子越来越差,潇潇在日本忙得回不来,就托我有空多走动走动,看看老爷子。

    其实不用潇潇交代,这是应该的。

    军区大院儿,我有四五年没来过了,站岗的哨兵换了一拨又一波儿,瞧着眼生得很。

    我瞧着哨兵眼生,人瞧我自然是更眼生,好在尹家大哥尹自立这会儿已经到地方了,跟哨兵交代两句,接了我进去。

    “大哥,老爷子还好?”

    “不如从前了,这几年,想潇潇啊。”

    我沉默一会儿,笑着说,“大哥,我哥没给你填什么乱吧?你把上海那生意交给他?”

    “景默在国土资源部也有些年头了,这些事儿看得准儿,再者说,肥水不流外人田,便宜自家兄弟那是应该,便宜外人可就不值了。”

    我又笑了笑。

    我哥因为去苏黎世找叶芳菲,就辞了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一年以后,我哥进了尹家大哥公司。

    大哥搞的就是房地产,从前我哥还在国土资源局时候,俩人也有过合作,不过形式不同罢了;这一回,估计我哥也不打算再回锦城,就是回来,也是偶尔的事儿,局子里的工作,自然得辞了。

    辞了以后,也不能喝西北风不是?工作还是得干的。

    我哥不缺钱,从前跟大哥合作过几回,回回生意成了,我哥也有分成,可我哥现在毕竟也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哪儿能这时候就退休哪?就连顾云清顾爷那么大一金主儿,每天不还是辛勤劳动嘛。

    我跟尹家大哥一路走着,只是随口聊几句,就到了尹家。

    依旧是那把金藤太师椅,五年前,也是这么个景儿——老爷子悠然地坐在金藤太师椅上,脚下是搁脚蹬,手里还滚着俩太极球。

    可现如今,太师椅、搁脚蹬倒是没变,变的是茶几上还搁着一家用吸氧机。

    刚才路上听大哥说,老爷子有两回,差点儿过去了,得亏是有人看着,抢救及时,才能保到今儿个。

    “爷爷。”我过去,把六安瓜片放下,“您今儿脸色真不错,待会儿,我陪您在院儿里散散步。”

    老爷子须发全白,眼珠也不如四年前清明,有些浑浊,反应似乎也慢了不少。

    我说完就在老爷子身旁坐下,老爷子却许久都没回我话儿。

    我看看老爷子,又下意识瞟一眼大哥。老爷子要是能好好儿地,颐养天年,比什么都强;万一去了,一家子人伤心事一方面,老爷子家大业大,又极是偏爱潇潇,到时候为了这家产,难保兄弟不反目。

    “潇潇回来啦?”老爷子忽然出声,声音洪亮得吓了我一跳,我一瞧,老爷子正定定望着前方,显示面露喜色,可下一刻,脸色又僵住了。

    “怎么了这是?”我看向大哥。

    “老毛病了,这三年多都是这个样儿。”

    “潇潇一直不回来?”这我一直不理解,撇开我的事儿不谈,潇潇是个孝子,且孝顺老爷子,比孝顺他爸更甚。老爷子现在这情况,照理说,潇潇不能不回来。

    直到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潇潇不是没回来过,他平均半年回来一趟,可一次都没有告诉过我。

    他不想见我,或者说,不大敢见我。

    就像当初我跟顾云清的婚姻,他那晚走得急,且走之前没告诉我,非得到了东京才给我发短信。

    很多年后,我问过为什么,为什么当初不告诉我就走,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为什么回来却不告诉我,让我以为,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回来。

    潇潇说,他怕我哭。

    潇潇说,晓儿,我要是走之前就告诉你,你虽说不会拦我,可指定会哭,那样儿,我就走不了了;他说,晓儿,我要是到了东京再给你打电话,你还是会哭;潇潇说,丫头片子,你忒能哭了,我看着难受。

    他说,晓儿,我看着你哭两年了,那两年,我特别想揍子言;可那两年,我也告诉自个儿,崩管谁让你哭了,我不会,这辈子都不会。

    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去军区大院儿,不是因为这是潇潇交代的,而是因为,这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儿。

    我一般一礼拜会去大院儿两回,看老爷子。老爷子现在精神有点儿恍惚,我陪老爷子说话儿时候,其实常常是我一人儿在唱独角戏,老爷子基本上不回我,甚至有时候,连听都没进去。

    这是第三个月的最后一礼拜,现在已经是孟冬了,屋里开着暖气,很缓和,我刚从外边儿进来,脱下外套,跺跺脚,孟冬时节的锦城,已经有频繁的大雪。

    大雪如鹅毛,铺天盖地。

    冬天的锦城,从孟冬开始,一直到寒冬腊月,天地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枯枝被积雪压弯,摇摇欲坠;地上铺着厚厚的雪,而且很干,常常是一场雪下来,一个多礼拜也化不去。

    鞋踩在雪地上,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我来军区大院儿的路上,一边儿走,一边儿听着嘎吱嘎吱的声音,我在想,真好,不管我们变了多少,踩在雪地里的声音,多少年都是不变的。

    我进了屋子,老爷子今儿个似乎还精神些,喊我在他身边儿坐下。

    我过去了,拿了一小板凳,坐在搁脚凳旁边儿。

    “晓儿啊。”

    “哎,爷爷,您说。”老爷子少有能认清人的时候,这是老年痴呆症,三月以来,老爷子是第四次认出我。

    “还记着,爷爷在陆总跟你说的话儿?”

    老爷子突然一问,我有些发蒙,细细回忆后,才想起,是老爷子当初自称“不知轻重”的一番话儿。

    那会子,是潇潇和付苗苗闹得挺厉害的一阵儿,也是我开始和顾云清闹的时候。

    老爷在恰好那时进了陆总,然后我和付苗苗去看老爷子。当时阵仗还特别大,连付家老太太都在陆总,尹家、付家两家人儿,跟打仗似的,齐聚陆总。

    我记得,我进了老爷子病房以后,尹家大哥和潇潇都退了出来,该是老爷子提前吩咐好的,因为五年前在军区大院儿,老爷子就刻意支开过潇潇,为的就是跟我单独谈谈。

    潇潇那小子当时还特别不放心,怕老爷子为难我——其实老爷子最多是跟我说两句,还不至于能说什么为难我的话儿。

    响鼓不用重锤,这道理,老爷子怎么会不明白。

    我从回忆里回神,笑道,“爷爷,您当时说,苗苗年纪不大,但稳重、心思沉,要是能有付家这闺女看着潇潇,那潇潇以后指定能少走弯路。”

    老爷子难得也笑了,“爷爷当时说的是——丫头,潇潇喜欢你,爷爷知道,你要是真能当了爷爷孙媳妇儿,爷爷还能高兴些。虽说潇潇心性躁了,还得打磨,可就是为了你,潇潇指定也能出息。”

    我笑得眼睛有些湿热,揉揉眼角,我想起老爷子那番话儿——前半段就是这样儿,可后来话锋一转,毕竟,我跟顾云清的事儿已经定下了,付苗苗跟尹潇这俩,也是打小儿就指了。事儿不是那么简单,里边儿关系太多,不是随随便便一句话儿,就能散的了。

    “苦了潇潇。”

    我心里越来越沉,又陪了老爷子一会儿,就回了。

    等我回到富锦园,正看见顾云清和顾惜那姑娘闹得欢实.

    我把顾惜哄到一边儿玩儿,然后靠近顾云清怀里。

    “累了?”顾云清下巴抵着我额头,“先睡会儿?昨晚也没睡好。”

    我狠狠瞪他,这时候主要是没心思闲扯淡,不然昨儿晚上的事儿,我指定得跟顾云清好好儿算账。

    我轻轻点几下头,“刚打军区大院儿回来,老爷子今儿挺精神,还能认得我。”

    “老爷子提潇潇了?”我一说,顾云清就立马儿明白了我话里的意思。

    “老爷子说,苦了潇潇。”我心口被压得特别重,因为在我心里,始终觉着亏欠了潇潇,虽说我知道,这种所谓“觉得亏欠”毫无意义,可我就是放不开。

    “晓儿。”顾云清把我抱起来,看着我道,“你觉着亏欠潇潇。”

    “嗯。”我应着,可不就是亏欠?

    “那你觉得,怎么着才是不亏欠?”

    我张张嘴,可一个字儿没说出来,于是又靠近顾云清怀里。回回我不知道怎么面对的,都想找个地儿躲着。

    可顾云清不让我躲,他望着我,眸色深黑,瞧着让人莫名的心安。

    许久,顾云清说,“晓儿,你不亏欠谁,被跟自个儿过不去。横竖你对潇潇没那份儿心思,潇潇现在走了,是难受一阵儿;可要是总拖拖拉拉,潇潇难受的,就是一辈子。”

    “他比我还死心眼儿。”我嘟囔一句。

    “你这么死心眼儿,不也开窍儿了。”顾云清笑着,在我额前吻了吻,然后拉着我往外走。

    出门儿前,我不忘拉上顾惜那姑娘。

    要说顾惜那姑娘,实在是让人头疼,在风月一事上,懂事儿得特别早,这一点,倒是充分遗传了我的基因。

    我当年是六岁喜欢上的陆子言,而顾惜这姑娘,第一朵桃花开在三岁。

    是这么回事儿——我生下顾惜的那一年,顾云清帮顾娆争回了孩子,给了顾娆前夫一笔钱,连忽悠带骗的,终于把顾娆前夫给弄走了。

    顾娆家那小子叫夏朗,当时八岁,样貌尤为精致,当时顾惜这姑娘孩子襁褓之中,尚不知风月为何物;可等着这姑娘三岁时候,就对夏朗变得特别黏糊。

    由于是堂妹,又比夏朗小了不少,所以夏朗对顾惜态度还算是不错。

    以后,顾惜变本加厉,即便是夏朗去厕所,顾惜也要在门外把风,实在让夏朗无语得很。

    顾惜三岁的时候,竟然亲了夏朗的嘴唇儿,还正好让我看见。

    虽说这可能是兄妹间亲昵的表现,但意识到,必须立刻阻止事态继续发胀下去——因为,我不能在故事的结尾处,让它发展成为有乱伦倾向的故事。

    夏朗以后,顾惜又开始转向苏守望那小子。

    我实在匪夷所思——人都说,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可顾惜,招惹的这二位,一是自个儿堂哥,一是自己表弟,可见,顾惜这丫头绝对不是善茬儿。

    在夏朗和苏守望以后i,顾惜还妄图出去寻找自己的第三春,我随后当机立断,决定要转移这姑娘的注意力,不能让她小小年纪就涉足如此复杂的领域,因为,这该是她二十年后干的事儿,要是现在就参透其中奥妙,那么往后可以预见,这姑娘必然要成为锦城最为坑爹的一朵奇葩。

    我就近取材,第二年开始,就让顾惜闲暇时间开始接触种植业——比方说,院儿里的那几棵枣儿树跟石榴树。

    在顾惜四岁那年秋天,顾云清富锦园别墅院子里的枣儿树跟石榴树,终于结果了。

    这是顾出生的第四个年头,这姑娘果然遗传了她爸爬树的本事,看着结满枣儿和石榴的那几棵树,掳袖子就想往上爬。

    我自然是不能让这姑娘胡闹,这小胳膊小腿儿的,哪经得起这姑娘这么折腾哪?

    我看着院里的那几棵树,眼前又浮现出大片的暗红色,纯真的笑脸、嬉笑不识愁滋味的时光。

    我和四少还有付苗苗,认识了二十来年,这些都是我最亲最亲的人,可如今陪在身边儿的,只有顾云清。

    我搂着顾惜,顾云清搂着我,一家三口在一块儿,让我心里特别踏实,我庆幸的是,虽然哦目睹了也经历了许多分分合合,可我到底把握住了自己的幸福,我和顾云清的幸福。

    “晓儿。”顾云清一手牵着顾惜的小手,一手搂着我,嘴角浅笑,眼梢微挑,蛊惑人心的媚。

    我看着顾云清,我们错过了二十年,整整二十年里,我心里都搁着陆子言。

    陆子言,那个如今和我相逢却不识的男人。

    我记得,很久以前,我曾经问过陆子言,“要是有一天,你在大街上看到我,却认不出来怎么办?”

    幼稚的年岁,总爱问幼稚且矫情的问题,像是要证明什么。

    陆子言星子一样儿璀璨的眼睛笑得弯弯的,他说,“不会。”

    “万一呢?”我不依不饶。

    “那你就叫我,你一喊,我指定能认出你来。”这是陆子言的回答。

    当时,我对陆子言是满心的喜欢,所以听说只捡自个儿想听到的,旁的,自动过滤。他说,我一喊,他指定能认出我来,那时候,即便是这样儿一句话,我听了心里都是甜丝丝的。

    马德里的街头,我们擦肩而过,他没有认出我,或者说,他压根儿没看见我。

    我没有叫他,因为已经没什么必要了,我在陆子言身上耗了二十年,而我和顾云清,也错过了这二十年。可往后的许多年里,我没有陆子言、没有潇潇、甚至没有我哥,我有的,是顾云清,还有顾惜。

    我把顾惜搂在怀里,脸冲着我,然后对着顾云清的唇,轻轻吻了一下儿,“爷,我觉着特别幸福,真的。”

    顾云清抬着我下巴,也吻着我。

    在我闭上眼睛前,我看着这满院子的累累果实,心里也是沉甸甸的满足。

    潇潇,我很幸福——

    苏黎世(转入苏景默篇)

    傍晚,落日西下,云层的遮挡下,天空稍有些灰暗。

    粼粼波光,好看得耀眼,飞鸟掠过天空,给宁谧的城市平添一分生气。

    从大教堂的塔顶上,可以俯瞰苏黎世全景,天蓝如洗,俯瞰下,是一个宁静得好像连时间都静止的城市。

    苏黎世的冬日风情,醉人的美。

    叶芳菲抱着叶子安,身旁还有苏景默。

    一年又一年,叶芳菲和苏景默,始终不远不近,叶芳菲不愿意更进一步;她见不得苏景默难受,可也不大敢再往前一步。

    兴许,不是不敢,是有点儿累了。

    正如叶芳菲自己曾经所说,她已经三十岁了,她没有那份儿心力,她有叶子安,有一个不算完整,但属于自己的家庭,这样儿,就足够了,这时候,任何改变都可能会成为累赘或是负荷。

    “快到圣诞节了,佟易安也要回来了。”叶芳菲淡淡看着眼前景致。

    佟易安一般冬天是在四九城过,只有春秋两季会待在苏黎世;可自打有了叶子安以后,佟易安每年平安夜都会赶回来。

    每年的平安夜和圣诞节,佟易安都会陪着叶芳菲、叶子安一块儿过。

    佟易安和叶芳菲之间,无关爱情,但佟易安对叶芳菲确实是好——近乎千依百顺。

    苏景默立在叶芳菲身边儿,静静看她,只是偶尔会开口。

    这三年,苏景默一直在叶芳菲身边儿,可不敢越雷池半步——兴许是因为从前伤得太过,所以如今如今也就格外地小心。

    “过年回去不?”叶芳菲终于转过头来看苏景默。

    “年三十得回去,过了初三得去趟四九城,初六到十四去上海,十五回来。”苏景默把日程安排细细说给叶芳菲听。

    不论叶芳菲是不是在听,苏景默都会详细地说,因为这样儿的感觉,像是在和自己的妻子说话,把自己每天的日程都告诉她,每天要干什么,什么时候要走,什么时候回来。

    “生意还好?最近跟佟易安有来往吧。”

    苏景默略点了头。

    “你跟顾少从前坑过他,这回千万留神,可别让佟易安坑了回去。”叶芳菲笑了一下儿,很浅的一个笑容。

    苏景默凝着叶芳菲,又听叶芳菲笑道,“佟易安可是个无赖。”

    圣诞节前一天,佟易安果然赶回了苏黎世,平安夜他要陪着叶芳菲和叶子安过,可平安夜那晚上,他们刚吃了饭回去,叶芳菲就发现叶子安发了烧。

    佟易安叫了家庭医生,叶子安烧得不算厉害,吃了退烧药就睡下了。谁知半夜叶芳菲因为不放心,去小房间看叶子安时候,一摸额头,发现滚烫。

    家里没有酒精,只能用酒代替,叶芳菲用药棉蘸着酒,给叶子安擦身子。

    等所有都忙活完以后,已经是凌晨两点,叶芳菲下楼,想喝杯水。

    叶芳菲正好开灯,忽然听到佟易安的声音,“丫头,累不?”

    叶芳菲一愣,没有开灯,顺着声音往佟易安的方向走,走到沙发后坐下,脑袋枕在佟易安肩膀上,轻笑道,“我一三十好几的人了,你觉着丫头这称呼,合适不?”.

    “三十三,不算好几,正青春呢。”

    “得了,再者说,你丫比我不大,就成天叫我丫头。”

    “我比你老。”佟易安略低的声音响起,那感觉,像是一条河流,静静流淌的河流,很是安宁。

    “四九城战况如何?”叶芳菲绕开话题,已经避过了佟易安最初的问题。

    “你说莓子?那丫头比你还难缠,要是有你这么好打发倒好了。”佟易安无奈,但话语里没有丝毫厌倦的意思。

    “你对我不错,是觉着亏欠我,想要补偿?”叶芳菲圈住佟易安右胳膊,静静靠着他。

    “丫头,我不欠你什么,我是心疼你。”佟易安不让叶芳菲再兜圈子,“你晾了苏景默三年,什么打算?”

    “没打算。”叶芳菲懒懒道,“这样儿其实挺好,再进一步,估计就够呛了。”

    “男人的耐性一般不大好。”佟易安低声笑起来。

    “佟易安,你丫管好自个儿的事儿。烂摊子一堆,你还有心思替**心呢?”叶芳菲顺手在佟易安胳膊上掐了一把,“我就是有点儿累了,年纪打了么,没那个心力了。”

    叶芳菲接着道,“我这辈子最疯的那段日子,都好在苏景默身上了。佟易安,你知道不,我回回看到苏景默,就疼,我没办法跟他过日子,我成天对着他,我觉着特难受,可我知道,要是我不乐意对着他,那苏景默就得难受。我见不得苏景默难受,只能自个儿难受。”

    “丫头,你要不嫁我得了,顺便儿断了苏景默念想儿。”

    “滚犊子,”叶芳菲毫不客气,“别拿我开涮,跟你说正经的呢。”

    叶芳菲握着佟易安右手,然后把佟易安右手放到自个儿左手心儿上,“这儿疼,烧的时候,一点儿没觉着疼,可你知道,烧完了是什么感觉?”

    佟易安轻轻摩擦着叶芳菲左掌心,边缘的皮肤还是细嫩如初,可中间那一块儿,要粗糙些。

    “你打算一辈子就这么着?”

    叶芳菲松开佟易安,摸着黑要去倒水,“要是苏景默乐意一辈子这么过的话,未尝不是件好事儿。可我估计,苏景默待不了一辈子,佟易安,你刚才不是还说呢嘛,男人的耐性一向不大好,我过了做梦的年纪,我只想安安生生过日子。”

    “砰!”的一声,叶芳菲刚刚倒满的水杯从桌上掉到地毯上,热水泼在叶芳菲手上,火辣辣的疼。可叶芳菲没管,没管手更美管杯子,而是径自上楼了,上楼前她说,“佟易安,你看看,这杯子掉地上了,我不想弯腰去捡,因为它刚才烫了我,还疼着呢。即便一会儿不疼了,指定还会留下印子。又是疼、又有印子,那我何必还去捡那杯子,给它第二次机会烫我么?”

    佟易安听着叶芳菲上楼的声音,渐渐觉着有些困,就在沙发上睡过去了。

    第二天是圣诞节,叶子安的烧已经推下去了,可叶芳菲不愿再带叶子安出门儿——毕竟是冬天,屋里屋外一冷一热,难保发烧感冒。大人就算了,孩子未必扛得住。

    圣诞节这天,是佟易安陪着叶子安过的,抛开其他所有事儿不说,这是他亲闺女,也是这辈子第一个孩子,自然也是宝贝这哪。

    叶芳菲是一个人出的门儿,没有人陪着,也没那必要,在苏黎世都住了四年多,还能丢了不成?

    圣诞节的苏黎世更是热闹非常,叶芳菲沿街逛了逛,吃过午饭,下午则一直沿着较为安静的河畔散步。

    夜幕垂临时分的苏黎世,一向是叶芳菲最喜欢的——天空从白天的海蓝色转为夜晚的宝石蓝色,处处灯火通明,河畔行人三三两两,叶芳菲时走时停,有时候停下来,便目不转睛盯着河水看。

    起初,是看河水,又过了会儿,发现桥上立着一个人,因为隔着一段距离,所以脸看不大清。可叶芳菲还是能感觉到,夜色与灯火交织下,熟悉的眉目,清浅却又极美,唇是最吸引人的,似乎没有初时那么凉薄。

    叶芳菲放慢脚步,缓缓向桥走去,因为走得极慢,所以好久才到。

    “叶芳菲。”苏景默极少连名带姓地叫她叶芳菲,可这样儿的叫法,反倒显得柔和,而非生疏。

    “手怎么了?”苏景默一眼就看见叶芳菲手上的痕迹。

    凌晨烫得实在厉害,滚烫滚烫的热水,一整杯倒在手上,到现在,还有一大块儿淡红色的印记。

    “还疼不?”苏景默握住叶芳菲的手,刚握住,叶芳菲又抽了回来。

    叶芳菲先是摇头,这才道,“今儿凌晨安安发高烧,我给他降了温 以后口渴,就去倒水喝,结果因为懒,摸着黑去的,刚倒满一杯水,全洒在手上了,倒是不怎么疼,可那杯子,我没再要,因为我想,这回它烫了我,我捡起来,下回指不定还得烫我,我不想被烫,所以索性不要了。”

    “可下回它不一定会再烫你,再者说,你喝水总是要拿杯子,兴许,这杯子以后不会再烫你,倒是旁的杯子会烫你。”苏景默说的话听着有点儿绕,其实和叶芳菲是一个意思——话里有话。

    “那我就不喝水。”叶芳菲望着桥下的河水,像是忽然想到什么,笑道,“以后只喝酒,酒总不能烫我。”

    “叶子,”苏景默轻轻把叶芳菲身子扳过来,对着自己,“对不住!”

    “苏景默,我之前说过什么,你还记得不?我们的关系仅止于此,你要是乐意,我们就这么着,要是不乐意,你想去哪去哪儿,我不会赶你,更不会拦你。”

    “就这样儿一辈子?”苏景默沉默了一会儿,说了一句,“我心疼你。”

    “没事儿,我扛得住。”叶芳菲转生就走,一刻不想多待。

    苏景默就像是那杯子,烫疼了,且疼得过了,所以叶芳菲不愿再让他烫一回。

    当年不管不顾时候,只知道甭管他要干什么,她都随着他,可他压根儿不在乎,不看她一眼,避之不及。

    后来她走了,他有了个儿子,她也有了个闺女,结果这时候,他追来了。

    苏景默,你的话儿,究竟有真心实意的不?

    苏景默曾经那么肯定地说,结婚时一辈子一次的事儿,不能出了岔子,尤其刘桑还怀了孕,更是万事得留神。

    可不过一年多的时间,刘桑甚至给苏景默生了个儿子,苏景默还是跟刘桑离了婚,来了苏黎世。

    人年纪大了,也就没那么多想法儿,叶芳菲如今已经是三十三岁的人儿了,也是当妈的人了,不能再像当初那么不管不顾。

    叶芳菲走得极快,跟上桥时缓慢的步子截然不同。

    脑子里还是苏景默那句,“我心疼你。”

    叶芳菲走出好远以后才停下,面前还是河,静静流淌的河,叶芳菲深深吸了几口气,忽然觉得,左手心儿疼得像是要烧起来。

    苏晓儿当初说,有人说,手心儿有朱砂,且又能合到一块儿的俩人,将来指定能成夫妻。

    当时叶芳菲听了这话儿,心里偷着乐哪。

    现如今再看看手心儿,那块儿特别难看,跟周围肤色都不同的色泽,每看见一次,都像是要提醒她——什么手心儿朱砂能成夫妻,全是扯淡。

    现在朱砂也没了,叶芳菲反倒觉着,那话儿不是扯淡。她手心儿的朱砂被自个儿给燎了,所以说,她跟苏景默这辈子都没戏。

    叶芳菲抹了把脸,有些湿,好像是哭了。

    抬起头看向河对岸,各色灯光倒影在河面上,煞是好看——有莹莹的碧色,也有温暖的橘色。

    叶芳菲继续沿着河岸走,走了很久,终于到了另一条街。

    街头各色店铺林立,路灯是五星的形状,灯光亮眼,却不刺眼。

    刚到苏黎世的那一段儿,叶芳菲还不知道自己怀孕,佟易安也不会每天都陪着她,有时候,叶芳菲一个人走在街头,她想,要是哪个街头、哪个街角、哪个河畔、甚至是哪座桥上能突然看见苏景默,那她二话不说,指定会立马儿跑过去,在苏景默怀里大哭一场,委屈完了以后,她就会跟苏景默走,无论去哪里。

    整整一年零十个月,从刚开始不切实际的瞎想,到后来完全斩断念想儿——一年零十月,这段儿时间,陪着她的,是佟易安和叶子安,苏景默甚至就像个从没在她生命里出现过的人儿一般。

    生下叶子安的头一年里,叶芳菲也想过,苏景默知道这事儿以后,会不会来找她。

    叶芳菲最后给了苏景默一年,这才是叶芳菲真正的底线,结果苏景默没来。

    等到叶芳菲彻底断了念想儿,想着,就当苏景默这人儿从来不存在过,自己好好儿过日子的时候,苏景默竟然来了。

    现在来,他想干什么?

    叶芳菲不是晾了苏景默三年,而是这三年,她真的不大想看见苏景默,第一眼在苏黎世看见苏景默,叶芳菲的反应是漠然。

    后来跟苏景默见面儿机会越来越多,叶芳菲甚至是厌恶,这张脸、尤其是凉薄的唇,叶芳菲回回看见,就觉着厌恶。

    再后来,就是疼。

    疼着疼着,叶芳菲就彻彻底底没那份儿心力了,她不是矫情,也不是刻意为难苏景默,就是真的特别累,还有点儿害怕。

    割心割肉的滋味儿,一辈子一回就能要了人的命,要是再来第二回,叶芳菲不敢想……——

    圣诞到新年,中间其实没有多长时间,苏景默是年二十九从苏黎世回的锦城,一年就这么一回,年三十,肯定得一家子一起过。

    吃年夜饭,刘桑也在,还有苏守望。刘桑过得还不错,苏景默给了刘桑一笔钱,不是觉着用钱就能补偿什么,而是因为刘桑和孩子都需要这笔钱。

    苏守望一年也只能见着亲爸那么一两回,所以对苏景默不大亲近,甚至头两年,苏守望见着苏景默,压根儿不知道这就是他爸。

    年三十到大年初三,苏景默都是陪着苏守望过,甭管再怎么说,这是自个儿儿子,平时尽不了父亲的义务,只能这两天多陪陪苏守望。

    一般都说儿子像母女儿像父,苏守望长得确实跟刘桑有些像,不光和刘桑像,甚至跟叶芳菲,也有些像。

    苏景默想起在苏黎世的时候,叶芳菲常常带着的叶子安。叶子安跟佟易安,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眉眼鼻唇,每一处都像极了。

    独独是脸型,是叶芳菲的瓜子脸。

    苏景默在锦城带到年初三,临走前,顾三哥又在凯旋宫弄了个场子,说是给苏景默践行,其实就是想知道叶芳菲现在到底怎么样儿。

    那晚上,也是因为确实一年没见,个儿几个高兴,都高了,顾三哥一个劲儿拍着苏景默肩膀,每一下都拍得特别实在,“景默啊,你小子行啊,那是你嫂子知道不?”

    苏景默任顾三哥拍着,顾三哥对叶芳菲也有心思,这事儿,圈儿里都知道。再者说,叶家曾经的确跟顾家有过意向,要撮合叶芳菲跟顾三哥顾风,不过后来砸了.

    “你小子有魄力啊,都追到苏黎世去了,老婆孩子一个不要了,工作也不要了,什么都不要了。”顾三哥还使劲儿拍苏景默肩膀,就差没给拍出内伤来。

    顾三哥最后喝得眼睛通红,临了,给苏景默这么一句话儿,“佟易安不可靠,景默,三哥就指你了,好好儿待她。”

    初三以后,苏景默打锦城直奔四九城,初六到十四,苏景默是在上海过的,到了十五那天儿晚上,苏景默又回了苏黎世。

    飞机晚点,晚了俩小时,苏景默回到家以后,已经是凌晨一点。

    刚打开灯,放下行李箱,手机就响了。

    苏景默一看号码,立马儿接了,电话那头儿,是三年不变的淡淡语调,“回来了?”

    “刚刚,飞机晚点,晚了俩点。”苏景默还是那样儿,回回叶芳菲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儿,苏景默偏是要细细回答。

    “那就好,睡吧。”叶芳菲没等苏景默再说话儿,就撂了。

    一个半点以前,叶芳菲给苏景默打过电话,关机;一个点以前,打了一个,还是关机;半个点前,关机;直到刚才,终于通了。

    那一个半小时里,叶芳菲的心始终提着,就怕飞机出点什么事儿。

    怎么可能不记挂着?——

    凌晨两点二十,叶芳菲看了眼手机,又合上。

    电话忽然想起,叶芳菲看都没看,立刻接通,结果不是苏景默,而是佟易安。

    “又没睡。”佟易安低低的笑声传过来,“你也知道自个儿不年轻了,身体哪儿能这么折腾?”

    “睡了,谁让你丫给我打电话,又给我叫醒了。”叶芳菲嗔道。

    “睡了?睡了电话刚响一声儿就接了?丫头,你以为这电话是谁打的?”

    “佟易安!”叶芳菲忍无可忍。

    “我在。”

    “难得糊涂不懂么?”

    “不懂,”佟易安又笑了一声,道,“丫头,你就是个傻子。”

    佟易安知道叶芳菲要反驳,立刻又道,“你听我说完。苏景默这些天上上海,是跟我谈生意签合同去了,苏景默回家才过一个礼拜,瘦得厉害。你这头儿过得照样儿不怎么的,一到晚上就睡不着,一到白天就睡不醒,丫头,你就是个傻子。”

    等了一阵儿,叶芳菲还是不说话儿,佟易安这才道,“其实我觉着,自个儿也是一傻子——哪儿有我这样儿的,把自己老婆孩子往外人怀里推,老婆不乐意,我还硬是要推,忒傻了。”

    “嗯,你是不大聪明。”叶芳菲回了句,然后开怀地笑了。

    “佟易安,”叶芳菲握着手机,轻声道,“你也是个傻子。”

    佟易安挂了电话,扯出一个笑。他知道叶芳菲指的是什么,这一句傻子,既不是反驳自个儿的话,也不是自己刚才的意思。

    佟易安回想起那双熟悉的笑眼,从那一年开始,就是自个儿眼睛。佟易安笑笑,他觉着,自己当真就是个傻子。

    第二天,天气晴好,叶芳菲带着叶子安外出散步,午后的日光很充裕,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叶芳菲拉着叶子安,一直沿着河畔走,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桥边。

    还记得那天晚上,华灯初上,她走着走着,就走到了离这座桥不远的地方。

    桥上立着的那人,有好看的眉眼,还有凉薄的唇。

    苏景默那天对叶芳菲说,“就这样儿一辈子?我心疼你。”

    然后叶芳菲就逃了,落荒而逃。

    心里特别慌,有慌、有涩、有疼,还有自个儿想要逃避的东西。

    叶芳菲领着叶子安,走上那座桥,她在想,佟易安凌晨跟她说的,佟易安说,丫头,你就是个傻子。

    可不是?她就是个傻子——从前想要跟苏景默死磕到底的时候,她是傻子;后来跟佟易安来了苏黎世,她还念着苏景默,她是傻子;现在苏景默来了苏黎世,她却逃了,她还是傻子。

    她跟苏景默,似乎总是在错过,就那么一步之遥。

    在锦城,她追逐苏景默;在苏黎世,苏景默追逐她。

    可偏偏,苏景默是个念旧的人,所以在锦城,叶芳菲跟他隔着的,是苏景默和顾从月的过去;而叶芳菲是个喜欢向前看的人,所以在苏黎世,她想抛开一切,不想再过从前的日子。

    一步之遥,步步错过。

    叶芳菲立在桥上,看风景,看过往的行人,甚至去看河面上的倒影,却始终没有看见熟悉的身影。

    许久,夜色阑珊,夜幕垂落,各处灯火再次亮起。

    叶芳菲正准备走下桥,刚一转身,看见河畔的苏景默。

    叶芳菲牵着叶子安往桥下走,苏景默顺着河畔向桥边儿走来。

    这一次,是不是还要错过?

    苏景默抱起叶子安,很自然的动作,然后在叶子安的脸上亲了一下儿。

    叶子安对苏景默倒也是亲近,甚至主动亲了苏景默的脸。

    “苏景默,”叶芳菲开口喊他,“佟易安说,我是个傻子。”

    “嗯。”苏景默过来牵过叶芳菲的手,一旦牵起,就紧紧地握住,不给叶芳菲挣脱的机会。

    “苏景默,我们以后怎么过?”叶芳菲斟酌了半天儿,始终不知道该怎么说,那一步,怎么跨过去?

    “好好儿过。”

    “过不了呢?”

    “不会过不了。”苏景默松开叶芳菲的手,改去搂她的腰,“叶子,往后的日子,我们好好儿过,你乐意在苏黎世,我就陪你在苏黎世;你乐意回锦城,我就陪你上锦城。你乐意干什么,我都陪着,成不?”

    叶芳菲想了想,这是她曾经说过的话儿。

    叶芳菲又细细想了会儿,她不年轻了,她三十三岁了,她没有多少时间再去错过,再去挥霍。

    她把最好的那些年岁都耗在苏景默身上,现在既然她终于捂化了苏景默这座冰山,她没有道理再把苏景默推开。

    心里别扭和委屈还是有的,但不能因为这个,配上幸福,配上自个儿这一辈子,不值当的。

    叶芳菲认真想了个明白,然后伸手搂住了苏景默。

    叶芳菲在苏景默耳边低声说了一句,然后苏景默吻了吻她的额头。

    静谧的河畔、宁静的桥上,就是这样儿一副绝妙的景儿——景里,不再是只有叶芳菲一人,还有她的爱人和孩子。

    故事说到这里,就算说完了。我想讲述的这个故事,其实是一个关于失去与珍惜的故事。

    或许,每个人的年少,都会有这样一段几位难忘的回忆、这样一个终生不忘的场景。那一年,垂杨柳下、清溪河畔,是最初的懵懂;那个金秋,满目的暗红色,是成熟与收获的颜色;那个夜里,漫天的星子,炫目的笑;那年冬天,恣意妖娆,如火一样灼了人的心神。多年以后,我们想起这些美好的过往时,会握着身边人的手,会心一笑,这些,我们错过了,可眼前人,我们把握住了。懂得惜福,幸福就会被我们牢牢抓在手心。(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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